
一转眼,上半年已经过完了
相信大部分人的状态是这样的

或者是这样的

Anyway!
2019年余额真的只剩一半了!
但不论如何
7月的我们
依然要元气满满!
7月份将会有
又有一大波政策正式实施
每一个都不可漏掉!
2019年7月1日,《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国六”)已经在很多个省市施行了。
国六分为a、b两个阶段,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要符合国六,2023年7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需符合国六b。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已经有很多城市纷纷提前施行国六排放标准,有些地市从今天就开始执行。不过还是有大部分的地区不用着急,最晚全国在2020年7月1日施行国六a标准。具体时间表如下。
各地“国六”实施时间一览 |
||||
序号 |
地区 |
车辆类型 |
执行时间 |
执行标准及方式 |
1 |
公交、环卫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b |
|
其余车辆 |
2020年1月1日 |
|||
2 |
汽油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b |
|
柴油车 |
2018年11月1日 |
|||
3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b |
|
4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b |
|
5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
6 |
河北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7 |
河南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8 |
广东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b |
9 |
山东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10 |
山西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11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
12 |
安徽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13 |
陕西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14 |
四川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15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
16 |
轻型汽车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
17 |
全国 |
轻型汽车 |
2020年7月1日 |
国六a |
2023年7月1日 |
国六b |
|||
北京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自2020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与国五排放标准限值相比,国六b标准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限值分别下降了50%和42%。甚至比“欧六”的标准更高,和美国水平相当,可以说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新政中最大的变化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这也就意味着新政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俗称的裸车成交价。
举个例子,一款车官方指导价为12万元,但是终端售价为10万元,按照过去的纳税标准应该是以12÷1.17×0.1=1.03万。
而新规则为10÷1.13×0.1=0.88万元(目前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3%)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两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242-2019,简称《AEBS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已于4月1日起施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简称《牵引车辆与挂车安全技术条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从牵引车辆与挂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机械连接、气电连接、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7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解决牵引货车安全配置低、车型标准化不高、匹配互换性差等突出问题,有利于推动货车、挂车生产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力度,促进高质量货车、挂车产品进入营运市场。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

明确力争到2019年底汽车ETC安装率超80%,基本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
从7月1日开始,浙江将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届时,已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一旦行驶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如果不按时接受处罚进行整改,就会被引导和劝返。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产生计重收费数据被判定为“超限超载”,该车辆即被列入“违法失信清单”。在清单上的车辆将被加强监测和检查,在驶入浙江省高速公路前,将被引导至附近超限运输检测站(点)进行精检。未处理的违法失信车辆会被引导和劝返。
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定期统一归集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数据,对非现场执法信息数据进行“违法判定”,并将判定结果下发各市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在当地交通外网或政务服务网对相关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生成“违法失信清单”。
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车辆,到指定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后,平台数据交换更新,车辆相关信息即从“违法失信清单”中移除,车辆可以正常通行高速公路。
同时,全省将推进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异地处罚。存在省内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全省各市高速公路治超执法任一处罚窗口就近实现“一站式处理”。
5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轻卡空车超载内幕,激起行业巨大反响。有些地方第一时间从车管所开始自查、严查,规范上牌流程;
有些地方已挂牌的车辆需要重新检测、上牌;节目中涉事的汽车生产企业被工信部约谈;有些生产企业甚至已经停产或半停产……

随后公安部发布通知:即日起至8月底,各地要立即组织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
公安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利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对空载的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非法改装的,一律依法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全面倒查车辆登记检验情况。
6月1日起,各地每月底将开展集中排查:
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抽查空载轻型货车,非法改装需恢复原状:
对发现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立即启动嫌疑机动车调查程序,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
要加强路检路查,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利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对空载的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非法改装的,一律依法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全面倒查车辆登记检验情况。
即日起至8月底,集中排查今年办理的轻型载货汽车:
即日起至8月底,各地要立即组织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要排查检验数据,逐车分析排查检验合格报告,对车辆轴荷总和与整备质量明显不符的,督促检验机构免费复查检测,排查确认嫌疑车辆。
国六实施在即,国三停止年检,国三车辆淘汰补贴方案推出,新一轮的货车限行政策等新鲜出炉。
6月19日,山西祁县鑫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张贴通知,暂时停止国三检测业务。
山西祁县打响了国三停检第一枪!停止年检,意味着加快淘汰国三车辆。7月1日后,大部分地区将提前实施国六,国三必然加速被淘汰!

自6月20日起至10月15日,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措施。

近日,东莞市印发《东莞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出台8个方面共36项工作举措,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其中,对淘汰国III及以下柴油车辆设置了时间表。
相比深圳国三柴油车单双号限行,东莞对国三柴油货车则提出了要在2019年基本淘汰国三柴油车。措施似乎更为严厉,这几乎宣告了未来国三柴油车在东莞是无法生存下去。

近日,烟台市交警支队发布了《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市区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决定对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全天(0:00-24:00)禁止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集疏港车辆和其他需要进出市区的车辆,可通行环海路、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涉及民生保障及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天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古城区范围内通行。“古城区”是指护城河以内区域。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达州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达州公安交警于7月1日起扩大主城区核载0.5吨以上货车限行区域。
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修订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在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必备的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其中就包括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合格证被抵押在银行,或者经销商在合格证的问题上拖延等问题的发生。
在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这将打破异地购车的条条框框,使得异地购车畅通无阻。
从7月1日起,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允许各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买车真正明码标价的时代即将到来。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要求汽车的供应经销商不能对消费者强制要求购买零配件、用品、保险、金融等一系列费用,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
这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买车的小伙伴们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
北京市科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6月26日发出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宣布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通知将原来的《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今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延庆全面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实现“经营性收费”向“政府非税收入”转变、“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的转变。

届时,上述区域的道路停车一律不再有人工现场收费,将使用“北京交通”APP等渠道线上缴费。如遇到黑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96310城管热线举报,也可拨打区级停车管理部门电话举报。
据北京市交通委统计,截至目前,在核心区和副中心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41.3万辆(其中本地号牌车辆210.2万辆),在三个区电子收费道路停放过的车辆超过了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三分之一,约为40%。“北京交通”APP作为线上缴费渠道,累计注册用户已达163.8万人,占三个区已服务车辆的68%,已绑定车牌的99.8万辆,占服务车辆的41%。
销售/服务热线:400 8876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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