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乌海新能源公司应急预案顺利通过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和乌海市能源局备案,标志着该公司推动应急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结合运行实际,编制应急报告、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要求内容,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及应急资源进行调查,明确规定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该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人身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用实际行动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行。
内容来源 | 乌海新能源公司
文 | 崔满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