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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光伏补助目录下发,但为啥没有户用呢?

第七批光伏补助目录下发,但为啥没有户用呢? 华安利通新能源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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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昨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这意味着期待已久的第七批光伏补助终于下发了。



然而,小编在认真的看了补助目录后发现只有普通地面电站和非自然人的分布式,居然没有户用。怎么会没有户用呢?难道户用不纳入补助目录了?带着这些疑问,小编特意查看了前几批的补助目录情况,而在第六批补助目录的公告中明确指出:“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这意味着户用项目是并网发电后就自动纳入补助目录了,不需要再单独公示。



然而,上述所说自动纳入补助目录的仅仅针对的是531新政发布前并网的户用项目,因为此前的户用项目是没有指标限制的,而531新政发布后,户用也被纳入了指标管理。因此,在531新政没有出现松动前,即便在5月31日后已经取得并网的户用项目,暂时也无法自动纳入补助目录,享受不到国家的电价补贴。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财建〔2018〕25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与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混燃发电在内的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由地方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补贴资金问题,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一条“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规定,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

三、列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需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变更,经批准后才可继续享受电价补助。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附件1_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附件2_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公用独立系统项目)

附件3_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附件4_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更正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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