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科技局机关各业务科: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省科技计划承担单位进行年度绩效评价。
我市绩效评价工作流程为:一是开展年度自评,11月23日-30日。二是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到12月1日17:00;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审核时间截止到12月2日17:00。三是现场评价,11月下旬配合省科技厅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绩效评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内部职能科室按照“谁推荐申报、谁绩效管理”的原则,与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做好沟通协调和审核工作,确保各项科技计划工作全部纳入年度绩效评价。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
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评价责任清单.docx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