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如何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答: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必须从提倡科学养殖入手,改善饲养环境,加强综合防控,采用合理的免疫程序。主要应做好如下几点: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养猪采用“全进全出”的养殖模式,在高温季节,做好猪舍的通风和防暑降温,冬天既要注意猪舍的保暖,又要注意通风。夏天,提供充足的清洁饮水,保持猪舍干燥,保持合理的饲养密度,降低应急因素。保证充足的营养,增强猪群抗病能力,杜绝猪、鸡、鸭等动物混养。有条件的农户提倡规模化饲养。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出。
二是科学免疫。免疫是预防各种疫病的有效手段,特别是目前需要免疫的疫苗种类很多,一定要按照当地兽医部门的建议,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适时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免疫。一般情况下,商品仔猪断奶后,首次免疫剂量为2 mL;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首免后一个月采用相同剂量加强免疫1次;后备母猪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次于怀孕母猪分娩1个月前进行1次加强免疫,剂量为4mL;种公猪在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剂量为4mL。在免疫过程中,要使用农业部批准生产或使用的疫苗,还要规范免疫操作。
三是药物预防。在当地兽医的指导下,选择适当的预防用抗菌类药物,并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预防猪群的的细菌性感染,提高健康水平。四是严格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猪舍粪便及排泄物,对各种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猪舍内及周边环境增加消毒次数。五是规范补栏。要选择从没有疫情的地方购进仔猪,同时,购买前要查看检疫证明,购买后一定要隔离饲养两周以上,体温正常再混群饲养。六是报告疫情。发现病猪后,要立即对病猪进行隔离,并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当地兽医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处理。七是不宰、不食病死猪。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贩卖病、死猪,也不能屠宰病死猪自食,坚决做到对病死猪不流通、不宰杀、不食用。
四、疫苗免疫
22.是否有疫苗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答:在农业部组织领导下,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已经研制成功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灭活疫苗。农业部已经批准12家企业临时生产该疫苗。目前,新型疫苗已陆续调往生猪主产区、疫情高发区等重点地区,各地动物疫控机构正在开展免疫工作。
2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推荐免疫方案是什么?
答:推荐的免疫方案是:采用灭活疫苗经耳后根肌肉注射。商品仔猪断奶后,首次免疫剂量为2 mL;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首免后一个月采用相同剂量加强免疫1次;后备母猪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次于怀孕母猪分娩1个月前进行1次加强免疫,剂量为4mL;种公猪在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剂量为4mL。在免疫过程中,要使用农业部批准生产或使用的疫苗,进行规范免疫操作。具体操作时应以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方案(免疫程序)为准,进行免疫接种。
24.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应注意什么?
答:该疫苗应由兽医技术人员(或在其指导下)使用,接种前应仔细阅读疫苗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与用量进行免疫。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包括:(1)该疫苗只用于接种健康猪,对于发病猪群不可使用;(2)疫苗使用前应恢复到室温并充分振摇均匀;(3)接种用器具应清洁无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4)对妊娠母猪进行接种时,要注意保定,避免引起机械性流产;(5)接种后,个别猪可能出现体温升高、减食等反应,一般在2日内自行恢复,重者可注射肾上腺素,并采取辅助治疗措施;(6)疫苗开封后,应于当日用完;(7)剩余疫苗、疫苗瓶及注射器具等应无害化处理;(8)屠宰前21日不得进行接种。
25. 农业部在保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目前,农业部在安排12家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新型疫苗生产和监管,保证质量和供应。一是对疫苗生产企业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各企业生产能力和进度,指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二是向各疫苗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三是紧急防疫期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采取紧急批签发程序。四是对疫苗实行统一调拨,并对生产调拨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五是编制疫苗安全使用手册,要求各级防疫机构和疫苗生产企业对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26. 疫苗注射后多长时间能产生免疫保护?免疫期有多长?哪些因素影响免疫效果?
答:目前批准临时生产的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的免疫期暂定为4个月。实验室初步研究结果表明,接种后28天可产生免疫保护力。
在临床应用条件下,影响疫苗免疫效果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疫苗的本身的质量;疫苗储运条件是否合适;被免疫的动物的健康状况(如营养状况、疾病情况、其他病原感染情况)和产生免疫的能力(如有无先天或后天的免疫抑制因素);免疫接种的操作是否规范等等。
五、 饲养管理
27.如何规范我国农户生猪的饲养方式、条件?
答:目前我国农户生猪饲养方式主要是小规模和散养为主,动物防疫屏障落后,商品化、市场化程度低。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人们对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需要逐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并实现服务指导、科技应用、疫病防控、产品销售、质量控制等的系列化、专业化、标准化。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规范我国农户生猪饲养:
一是适度提高规模,逐步淘汰散养生猪。大规模养猪涉及资金、技术、土地、环保等诸多问题,需要循序渐进,不可能一蹴而就。有条件的农户,最好搞自繁自育,这样能够降低仔猪成本,减少仔猪贩运环节,减少疫病发生的几率,可明显提高养猪效益。?
二是加强疫病防控。近年来生猪疫病呈现出非典型症状、混合感染、不易诊断细菌病抗药性明显增强等特点。因此,养猪户应改变“重治轻防”的思想,树立“以防为主”的观念,从养猪场选址、猪舍设计、程序化防疫、科学饲料配方等基础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地防止疫病的发生。而一旦猪发生疫病,要做到及时隔离,准确诊断,合理用药(苗),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是饲养小区。小规模的养猪场户可通过建立生猪产销协会、合作社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实行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从而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联结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规模生产,收到降低成本、减少疫病、提高售价、增加效益的“多赢”效果。
28.加强生猪饲养管理对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有用吗?
答:有用。因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变异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该病主要以猪高热、发病急和死亡快为特征,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育肥猪也可发病死亡。任何疫病防控都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而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是实现“预防为主”的前提条件,因此加强饲养管理,冬天既要注意猪舍的保暖,又要注意通风换气;夏天高温季节,要做好猪舍的通风和防暑降温,提供充足的清洁饮水,保持猪舍干燥,保持合理的饲养密度,降低应急因素,保证充足的营养,增强猪群抗病能力,能有效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生。
29.农户散养猪怎样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预防?
答:农户散养猪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必须从科学养殖入手,改善饲养环境,加强综合管理,采用合理的免疫程序。主要应做好如下几点: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冬天注意猪舍的保暖通风;夏天要做好猪舍的通风和防暑降温,提供充足的清洁饮水,保持猪舍干燥,保持合理的饲养密度,降低应急因素。保证充足的营养,增强猪群抗病能力。二是坚持科学免疫。一定要按照当地兽医部门的建议,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按时、按量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免疫。一般情况下,商品仔猪断奶后,首次免疫剂量为2 mL;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首免后一个月采用相同剂量加强免疫1次;后备母猪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次于怀孕母猪分娩1个月前进行1次加强免疫,剂量为4mL;种公猪在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剂量为4mL。当周围地区发生动物疫情时,要按照当地兽医部门的要求进行紧急免疫。三是严格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猪舍粪便及排泄物,对各种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猪舍内及周边环境增加消毒次数。四是药物预防。在当地兽医的指导下,选择适当的预防用抗菌类药物,并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预防猪群的的细菌性感染,提高健康水平。
30.规模养猪场怎样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预防?
答:规模养猪场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必须坚持科学养殖,自繁自养,预防为主及加强综合饲养管理,采用合理的免疫程序等综合措施。主要应做好如下几点:
一是坚持自繁自养。不从外地外场引进生猪,并实行全出全进制养猪,防止疫病传入。
二是加强饲养管理。冬天确保猪舍保暖通风;夏天高温季节,要做好猪舍的通风和防暑降温,提供充足的清洁饮水,保持猪舍干燥,保持合理的饲养密度,降低应急因素。保证充足的营养,增强猪群抗病能力。
三是建立严格隔离消毒制度。养猪场要实行封闭饲养管理,严禁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生产人员进出要严格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猪舍粪便及排泄物,对各种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猪舍内及周边环境增加消毒次数,做好环境杀虫灭鼠工作,防止昆虫等媒介带入疫病。
四是坚持科学免疫。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按时、按量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一般情况下,商品仔猪断奶后,首次免疫剂量为2 mL;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首免后一个月采用相同剂量加强免疫1次;后备母猪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次于怀孕母猪分娩1个月前进行1次加强免疫,剂量为4mL;种公猪在70日龄前接种程序同商品仔猪;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剂量为4mL。当周围地区发生动物疫情时,要进行紧急免疫。
五是药物预防。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在饲料中选择适当的预防用抗菌类药物,预防猪群的细菌性感染,提高健康水平。
31.目前无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地区,养殖户应该如何做好预防工作?
答:养殖户应该严格执行动物防疫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从疫区引进生猪;对过往车辆以及场区周围的环境、工作人员的衣帽和鞋等进行严格的消毒;净化水源及周边环境;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并采取科学饲养;对生猪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及免疫效果检测;从而防止疫情的发生。
六、诊断方法
32.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疫病鉴定和疫病诊断方式
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疫病鉴定和疫病诊断方式包括:
A诊断指标
(1)临床指标: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2)病理指标:肺肿胀,呈大理石病变,多见于肺部的间叶和心叶;可见脾脏边缘或表面出现梗死灶,显微镜下见出血性梗死;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至小米粒大出血点斑,皮下、扁桃体、心脏、膀胱、肝脏和肠道均可见出血点和出血斑。显微镜下见肾间质性炎,心脏、肝脏和膀胱出血性、渗出性炎等病变;部分病例可见胃肠道出血、溃疡、坏死。
(3)病原学指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分离鉴定阳性。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阳性。
B疫病判定
疑似:符合上述标准(1)和(2),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确诊:符合疑似结果标准,并且符合上述病原学指标中之一的,判定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33. 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后,如何采集分离病原及运送病料样品?
答:样品采集
血清样品:采集的血液2-5mL,在室温下静置2h-4h(防止曝晒),待血液凝固后分离血清。若需长时间保存,则将血清置-20℃以下保存,但要尽量避免反复冻融。
实质脏器样品:无菌采集濒死猪扁桃体、肺、脑、心、肝、脾、肾、淋巴结及其他可见病变的组织,放入无菌容器内。每块组织最好单独放在1个容器内(也可置于自封袋中),用记号笔注明日期、组织脏器和动物名称。注意防止组织间相互污染,及时置于低温条件下保存。
胚胎样品:选取完整、无腐败的胚胎送检。
样品运送:所采集的样品要以最快最直接的途径送往实验室。如果样品能在采集后24小时内送抵实验室,则可放在4℃左右的容器中运送。在24小时内不能送到实验室时,可将样品冷冻,并维持低温状态运送。
样品记录:样品记录应伴随样品送到实验室,且应包括以下内容:
畜主的姓名和猪(圈)场的地址,场(圈、户)里饲养的生猪品种及其数量,被感染的猪只种类,首发和继发病例的日期及造成的损失;出现临床症状的猪只数量、死亡猪只数量及其年龄,临床症状及其持续时间,死亡情况和时间,基本病理变化,免疫和用药情况等;送检样品清单和说明,包括病料的种类、保存方法,要求做何种检测,送检者的姓名、地址、邮编和电话,送检日期等。
34.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诊断方法和程序是什么?
答:通过观察临床症状和检查病理变化,初步判定猪群是否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如果判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立即采集肺脏、脑组织等组织送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或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确诊猪群是否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35.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时,为何能从病料中分离到多种病原?
答:蓝耳病病毒可侵害猪的免疫系统,导致猪的免疫机能下降,造成其它疫苗免疫失败,容易继发和并发猪瘟、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圆环病毒病、大肠菌病、附红细胞体病、巴氏杆菌病、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沙门氏菌病等,因此可从猪的病料中分离到多种病原。
36.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临床诊断时,为何容易与猪瘟、附红细胞体病、巴氏杆菌病、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沙门氏菌病等混淆?
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与猪瘟、附红细胞体病、巴氏杆菌病、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沙门氏菌病等多种猪病在临床症状上有相似之处,均有高热、厌食、呼吸困难、共济失调症状,在临床诊断上容易与其它疫病发生混淆。当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时,猪的免疫功能低下,也可继发猪瘟、附红细胞体病、巴氏杆菌病、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沙门氏菌病等疫病,在临床容易造成误诊。
七、科学认识和对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37. 注射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猪,消费者吃肉以后是否影响到人的健康?
答:由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是灭活疫苗,它安全、高效,对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但由于疫苗中添加佐剂,后者对人有一定影响。因此,生猪在打苗后3周内,禁止出栏。
38.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是如何规定的?
答:生猪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养殖场(户)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必须及时派员到场(户)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出具消毒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屠宰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验证查物,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屠宰检疫过程中,要对规定的检疫部位按照屠宰检疫规程进行认真检疫,对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封)检疫标志后方可出厂(场),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9.种猪异地调运检疫是如何规定的?
答:跨省调运种猪时,应先到调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调出地按照规范进行检疫,检疫合格方可调运。到达后须隔离饲养14天以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0.防治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有哪些?
答:防治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遵守的法规(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及《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
41.国家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有何补偿政策?
答:对散养户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时,疫苗可免费,疫苗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承担。对规模养猪场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时,免疫费用(包括疫苗费),由企业自己承担。
42.什么叫人畜共患病?常见的人畜共患病有哪些?
答:人畜共患病:即人类和脊椎动物之间自然传播的疾病。其病原包括病毒、细菌、支原体、螺旋体、立克次氏体、衣原体、真菌、寄生虫等。主要疾病种类有: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狂犬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猪丹毒、李氏杆菌病、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旋毛虫病、肝片吸虫等。人畜共患病可以通过接触传染,也可以通过吃肉或其他方式传染。带病的畜禽、皮毛、血液、粪便、骨骼、肉尸、污水等,往往都会带有各种病菌、病毒和寄生虫虫卵等,处理不好就会传染给人。
43.我国对动物疫病是如何划分的?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结合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将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即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