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各地在小农水重点县竞争立项、资金整合、后期管护等方面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建管模式。
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于2009年启动,截至目前,已开展了五批项目建设。今年1月至3月,长江委对四川、湖南、江西、广西4省(区)第一批至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各地的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控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长江流域各地均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列为民生实事来办,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重点县制定了建设管理办法、质量控制要点、资金管理办法、农民义务监督员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各地统筹安排涉农涉水资金,把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与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紧密结合。在工程建设中,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民自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开展工程建设的新模式,形成集中连片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新格局。
在建后管护方面,各地积极推进小型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从落实管理主体、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方面,探索出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典型做法,有效地发挥了小农水项目的工程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