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某厂女工脑死亡后家属仍坚持治疗但终告不治,要求认定工伤因超过法定抢救时限遭人社部门拒绝,双方最后对簿公堂,家属败诉。这个案子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那么,到底有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中国普法
封面图据网络,与文不符
声明:本微信转载此文章,仅为用于公益性普法宣传,以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无任何商业目的。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编辑(QQ:838164964),以便我们及时妥善处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长按二维码,快快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