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扣车要收停车费吗?有何法律依据?这笔钱该交警掏还是事主掏呢?我们一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按要求停在了交管部门指定的停车场,事故处理完毕,车主来停车场取车被要求交纳停车费、代驾费的问题可以说是很普遍。那么这笔钱到底该不该掏?

如果是因为违章被扣车,完全不需要交纳停车费。如果收费,则可以及时向当地物价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其中还谈到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但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有的地方出现交警扣车收停车费,主要还是因为很多交警大队跟企业合作,扣车的时候是交警,停车的时候却是企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虽然没有给出明确意见,但车主还是可以争取的。
因为毕竟扣车的是交警,而停车本应该是有财政拨款免费的,因此可以找交警支付提出行政复议,当然要带上自己的收费发票、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司法鉴定书到交警大队。

来源:遇事找法、北京普法
封面图据网络,与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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