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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这两笔钱你不要的话,用人单位不一定给!速速围观~

知道吗?这两笔钱你不要的话,用人单位不一定给!速速围观~ 锦江普法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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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两笔钱你拿到了吗?年底了,不少企业都会在裁人、减人上动心思。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


这两笔钱你拿到了吗?

年底了,不少企业都会在裁人、减人上动心思。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你能分得清楚吗?

什么情况下你能拿到这两笔钱?

快跟着小编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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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这几种情况你应当获得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赔偿金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情形如下: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来源:工人日报、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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