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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等12部门发话:全国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司法部等12部门发话:全国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锦江普法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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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14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14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将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通知称,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么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
国务院发大招了!

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初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时间表已经有了!


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先来找欠薪的原因!

1、债务链太长! 

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伍参加施工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


2、讨薪无证据!

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施工企业普遍采取平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极易导致欠薪。同时,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流动性大,使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往往缺乏证据。


3、企业经营风险!

当前一些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煤炭等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逐步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


4、违法成本低!

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发挥作用不到位。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怎么破!
对症下药!


1
人有数!农民工实名制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就是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说,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实行实名制管理,而且总承包企业有责任加强对分包企业的监管,不能以包代管。




小编发现北京、河南等地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试行了农民工实名制,但距离根治欠薪顽疾还很远。网友李丁乔说的好:“实名制管理,只能说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新加了一个门槛,但是这道门槛是高还是低,关键就看执行情况和监察力度。”

2
债有主! 

债务链太长怎么破?总包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的责任边界模糊。新规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则是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说,如果因为建设单位或者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没有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垫付农民工工资。


如果是因为违法承包,层层转包,导致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工资的连带责任。


债有主了!




3
银行代发工资 

特别值得关注的还有,在工资发放的操作流程上,还将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管,推动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首先由分包企业考核农民工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再交给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把钱直接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长期关注农民工维权的公益组织“行在人间”负责人李大君认为,这种代发制度,能够避免分包公司违规转移农民工的工资。因为由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工资非常不稳定。



李大君说,总包施工企业已经将劳务费支付给劳务公司,结果劳务公司把钱转移了,没有发放给农民工。鼓励由总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的办法,能够极大改善欠薪的问题。

当然还有:罚罚罚!
健全劳动保障行政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欠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讨薪这种事,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大写的法律二字,只要法律给力,农民工的讨薪之路也会顺畅很多!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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