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一个微信号,
配上商品图片和说明文字,
一个低成本的“微店”就诞生了。
但是这些产品的质量和来历
实在是让人忧心。
一旦遇到问题,
维权无门……
不能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它的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人经营,且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微信朋友圈也并非 “第三方交易平台”,所谓第三方平台,指的应当是搭建一个购物平台,专门用于交易。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是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的。
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在法律上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它可能基于朋友关系、信任关系、情谊关系等产生,一般是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偶发交易,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遇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来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
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做到以上三点,卖家一般不敢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出售假货,即使出现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醒】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除了在微商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在其他电商平台遇到类似问题,又该如何维权呢?就此问题,小编总结了以下几点:
1.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且尽量保证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2.网购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实体照片,尽量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
3.当所购商品和收到商品不一致时,可以选择拒绝签收。
4.网购时,应保留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已备维权时,作为证据使用。
5.牢记维权方式和电话,出现问题求助。维权的方式包括: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异地投诉加拨区号);中国电子商务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公共账号:DSWQ315(网购投诉平台);中国消费网:http://www.ccn.com.cn/
6.在协商调解无效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餐厅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方拥有最终解释权”“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熟悉吧?都是霸王条款!如果遇到,果断打12315投诉,再不忍气吞声!









来源:人民日报、网络
声明:本微信转载此文章,仅为用于公益性普法宣传,以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无任何商业目的。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编辑(QQ:838164964),以便我们及时妥善处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长按二维码,快快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