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到情人节、520、七夕节
微信朋友圈就满是“虐狗”的画面

浓情蜜意时
这些数字都是爱的表达
但当两人面临分手时
这些数字就将变回赤裸裸的金额
女子何某与男子朱某认识一个月便陷入热恋。今年2月至3月,何某通过微信转账16笔共超过万余元给朱某,金额从4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1笔为520元、1笔为1314元、1笔为999.99元,并附言“小王子生日快乐”“拿去吃饭”等……短短两个月,女子何某通过微信发红包、转账及现金的方式共给朱某16113.89元。

可是没多久,两人就分手了。分手后,何某觉得,这钱也花了,人也没了,不能就这样算了。她认为,这些转给朱某的钱都是借款,要求朱某偿还,便直接把前男友告上法庭。
法律解读
事实上,在生活中,男女朋友之间通过微信转账表达情意的事例数不胜数。但如果真的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样的微信转账,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呢?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张茂琴律师认为,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微信转账的资金是恋爱过程中的正常赠与还是借款。
我们都知道,如今,情侣之间一到节日都会相互发520、1314、999.99等金额的红包,以示爱意。这些金额都是比较特殊的,有表示祝福或者爱慕或者赠与的性质,我们一般情况下认为这是赠与行为,而有的转账金额是整数,也没有备注转账用途,对于这部分金额,如果对方在聊天过程中,也承诺还款或者写借条的,我们认定这部分款项应属于借款,需要偿还。
本案中,何某向朱某微信转账的部分金额比较特殊,如999.99元、1314元、520元等,且有特殊含义附言,这些金额并不是一般借款习惯上的整数,根据生活经验和借贷习惯,可以推知何某上述转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祝福或者爱慕或赠予性质,而非朋友间的借款。
而何某其他微信转账给朱某的3800元、1000元、900元等款项中则没有附言用途,且在微信聊天中,朱某也承诺部分还款和写借条给何某,说明朱某向何某借了部分款项亦是认可的。此外,其他现金款项因何某没有证据,法院不予认定。
综上,法院判令朱某偿还何某借款本金8304元并支付利息。
来源: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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