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微信上一波又一波的谣言,
柯南真的是坐不住了!
戴上眼镜,穿上帅帅的西装,
义不容辞出来辟谣!

这两天,
朋友圈又开始疯传这样一则消息:
6月1日起,五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
你是不是中招了?
相信了?
醒醒吧!
这才是真相!
@海关发布 及时在微博澄清:这条所谓的新闻之依据是海关总署去年发布的《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自2016年6月1日生效,而不是大家误解的2017年6月1日。这个政策已经顺利实施将近一年!

还不信?来瞧瞧海关总署网页上的相关公告!
(点击看大图)


不过既然说到这儿了,那我们在此也重申一下关于入境行李的相关规定。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在国外某机场,因行李超重,“人肉”代购通过拆壳、弃物,疯狂减重。网友“毛小手”摄)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200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们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来源:央视新闻、海关发布、北京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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