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到期能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吗?

个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
需要支付利息吗?

案情简介
程某向苏某借款10万元,双方立下借款字据:程某借苏某10万元,期限1年。双方未有其他约定。苏某按期还款,程某要求其支付利息。那么,苏某需要向程某支付利息吗?
以案释法
苏某无须向程某支付利息。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案中,苏某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期偿还欠款,因其事先并未约定,所以程某要求其支付利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律师提示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在利率方面应该注意以下情况: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款人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法律不予保护。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借款利率)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5、借款双方在因利率发生争议的,也就是说,借款双方约定了借款利率,但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6、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来源:北京普法、京锐律师宣讲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