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到年底了,
饭局少不了,酒局躲不开,
正在华夏同胞为此愁眉不展之际,
e代驾“暖心”推出了“代喝酒”服务,

与其替你开车,
不如把服务提前,直接替你喝酒!
这不得不让小编在感慨劳动人民智慧的同时,
也被这霸道总裁般的体贴豪迈而感动呢!

不信你看
近日,e代驾APP推出了一个新服务:
e代喝
目前,该服务已覆盖全国一线、二线36个城市。用户在打开代喝链接后,可在地图上看到提供代喝服务的人的头像和位置,点击“找人代喝”按钮,还能根据“按酒量”、“按距离”等不同类别进行针对性的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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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用户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跟其中的代喝服务提供者取得联系,从而购买代喝服务。此外,用户也可以通过简单操作注册为“代喝牛人”,只需填写昵称、性别、酒量等信息即可,无需实名认证,也没有审核环节。
e代驾APP本身是如何看待e代喝服务的呢?

面对这一“新兴事物”,
小伙伴们一定有很多的疑问:
若是代喝者的酒量根本达不到自己填写的标准,
是否需要对服务购买者进行赔偿?
代喝者喝出问题来又怎么办?
别急,小编这就一一道来。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若双方之间在签订协议时约定了代喝者酒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情形,且双方协议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违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则可直接根据合同规定来处理。
若没有约定,用户可主张撤销该合同,也就不必再支付报酬。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成两种情况来讨论。
❶ 若不利后果完全是因为代喝者个人的行为导致的,如代喝者明知自己有不能喝酒的疾病或是不听劝阻、以酒买醉而导致自己身体受损,那么用户是不需承担责任的。
因为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喝者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理性判断,不顾自己身体状况而饮酒的行为,属于自陷风险,应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❷ 若是强迫性劝酒、或是未劝阻其酒后开车而致使代喝者遭受损害,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乐乐2016年11月20日发的文章哦(【word天】饭局后醉酒死亡,同饮的哥们儿要承担什么责任?),在此,乐乐附上参考法条。

酒是解语花,亦是穿肠药,
怡情即可,切勿贪杯。
饮酒求的是情意交融,不能单看数量多寡。
都是成年人了,就不能和小编一样,成熟一点咩?

来源:法乐乐,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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