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云南一个18岁女生小雯到法院起诉父母讨要5.8万压岁钱。
很多小朋友长成了大朋友,父母也不会主动把替你收着的压岁钱交给你,偶尔讨要自己的压岁钱也大多会得到压岁钱已经用来还人情的回答。人情往来大都能够理解,很少有人会认真地向父母讨要代为保管的压岁钱。
原来小雯的父母多年前离异,双方都不愿负担小雯大学的费用。无奈之下,小雯向父母提出把多年来亲友给自己的5.8万元压岁钱还给自己。但是小雯的父母都表示离婚时这笔压岁钱是由对方保管的。万般无奈之下小雯向安宁市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把代管的5.8万元压岁钱还给她,“多次协商未果,我即将开学,暂时又没有经济收入。希望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同时我也感谢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等法律问题。
1、父母离婚后,年满18周岁子女很难强制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
我国离婚诉讼中对于子女抚养费一般判决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但是18周岁正好是刚上大学的年龄,实践中出现了很多像 小雯一样,如果父母不再支付抚养费,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无法支付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的现象。如果年满18周岁的子女向法院请求支付高等教育费用,很难获得支持该请求的判决。
2.父母保管的压岁钱应归子女所有,慎用法律手段讨要
虽然小文18周岁前获得5.8万元压岁钱金额较大,其中可能不乏单笔大金额的压岁钱,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虽然不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其作出的纯获益的行为有效。小文以前接受5.8万元压岁钱的赠与行为不会因为不满18周岁无效,虽然父母作为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她保管,管理压岁钱,但是所有权还是小文的。考虑到我国人情往来的传统,小文起诉父母讨要压岁钱也是无奈之举。
离婚时应妥善安排子女18周岁后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
家庭解体对子女除了情感伤害,还可能降低子女未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甚至剥夺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机会,马晓辉律师建议:离婚时父母应该对子女的生活,尤其是18周岁后的教育问题做出妥善安排,并且将其明确写入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避免出现小文这样无钱上学的不利局面。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子女18周岁后的教育费用作出安排,希望父母也应该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协商一致妥善解决教育费用问题。
看完律师解读小伙伴们是不是也要理直气壮的去向父母讨要代管的压岁钱了?但是别忘了父母养大我们不容易,虽然压岁钱是我们的,不能因为钱伤害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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