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对于今年要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
年龄限制依然以9月1日为界限。
确保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
(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关于通知的具体安排
接下来一一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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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号) “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
各区(市)县在确保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的基础上,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民办小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当年春季开学前。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学校的划片工作。
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片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在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启动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区域入学报名方式及程序、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学校也要在校园网上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来源:成都市教育局官网、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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