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有freestyle吗?”
“不要相信任何人!”
“要尝尝中国菜吗?”
“我退出娱乐圈!”

以上
是燃爆整个暑假的
综艺节目经典台词
他们都号称 “原创”
但是
普法君却总能
感受到浓浓的
“似曾相识”

↓↓↓↓
如有雷同
真的纯属巧合吗
有的海报、舞台都与原版神似;
有的节目名字只差一个字;
还有的框架环节差不多;
法律怎么说
别靠想当然来判断
乍一看,涉嫌抄袭的综艺节目似乎面临著作权法方面的法律风险。但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解答》叙述原文:综艺节目模式是综艺节目创意、流程、法则、技能划定、主持气势气魄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的,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综艺节目中的节目文字剧本、舞美设计、音乐等组成作品的,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谁最“理亏”?
仔细分辨 细细品味
原创国综艺方可根据与我国共同参与签署的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寻求版权保护中的国民待遇。
希望中国综艺 能尽早脱离
“规避著作权法”的初级阶段
聚集精力 到原创制作中来
做出仅属于我们自己的综艺

来源:武义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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