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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微说法▶李文星之死:揭秘害人不浅的传销都有哪些套路?

锦江微说法▶李文星之死:揭秘害人不浅的传销都有哪些套路? 锦江普法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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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毕业于东北大学的李文星在一家名为“BOSS直聘”的招聘平台上发简历找工作,却落入打着招聘幌子的传销组织骗局。在接连出现态度冷淡、频繁失联、多次借钱等反常迹象后,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一处水坑被发现。

8月6日,经过警方全力调查取证,目前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截至目前,5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之后,天津市开展决战20天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

讨伐声中,悲剧却没有停止。就在李文星遗体被发现的同一天,山东青年张超的遗体被人发现。死前4天,张超动身到天津找工作,警方证实张超案与李文星案几乎相同。

青年学生之死,令“传销”又成网络热词,触痛公众神经。

传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以来,以“暴富”为饵,诱使一批又一批人误入歧途。20多年来,这种“庞氏骗局”的手段、包装,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和升级?从传统传销到网络传销,大学生正是这些传销组织的围猎目标之一,而年轻人该如何提升对传销的免疫力?面对哪些赚钱方式我们需要多个心眼儿呢?

让我们从象牙塔外面的世界说起,以法眼审视野蛮生长的传销根源,起底传销江湖。


话题嘉宾

四川雅图侓师事务所 兰亚勋律师


致命的冒牌公司Offer

李文星出身于山东的一个农村家庭,今年23岁,于2016年毕业于东北大学资源勘察工程专业。对于他贫寒的家庭而言,这个考上985高校的儿子被寄予了太多的期望。

李文星生前照片

李文星不断努力寻找好的工作机会,终于在2017年5月在“BOSS直聘”平台上找到一份工作,公司名为“科蓝公司”。李文星很快到天津入职。

△李文星与冒牌公司薛婷婷在BOSS直聘上的聊天记录

当时的李文星不会知道,这一切都是传销团伙的骗局。他所去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科蓝公司,而是传销团伙。他被传销分子控制起来,手机被没收。2017年7月14日,在天津静海区G104国道旁的一个水池中,有人发现了一具男尸。经警方确认,死者就是李文星。 


害人不浅的传销从何而来?

对我国而言,传销其实是个舶来品。

1989年,传销从日本、台湾流入广东等地。1990年美国雅芳公司将直销模式带入中国。此后,这种“多层次销售”在我国多地涌现。

根据中国反传销网发布《传销地图》显示,我国传销江湖分南派北派,北派传销的特点,是打着“直销”、“人际网络”等旗号,上当受骗的以年轻人居多,主要特征是吃大锅饭、睡地铺、集中上课,有的组织出现控制手机、非法拘禁等情况。

南派传销则往往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进行一对一洗脑。参与者大多有独立经济能力,来去自由,吃住条件较好。

简而言之,北派限制自由,南派精神控制。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无论传统的南派、北派,还是目前依托互联网的传销“资本盘”,传销活动通过“拉人头”形成层级利益链的本质并未改变 ,只是形式上愈加复杂多样。


传销如何蒙蔽人心?

万变不离其宗,不管是手段如何翻新,第一步永远都是利诱。

近年来,传销势力借助于互联网这一中介形式再度发展,且多数传销都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手段更加隐蔽、组织更为封闭、交易更加隐秘。

常见的互联网传销形式

“虚拟互联网”式

典型案例是“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这种类型主要包含“网赚”“网页游戏”“金钱游戏”等,要求新人缴纳会费,成为网站会员。“

“资本运作”式

典型案例是“1040阳光工程”,这类型主要打着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理财投资等幌子,并诱以高额回报,引诱人们缴纳会费获得会员资格。

“混合传销”式

典型案例是“金路游戏”网站,假借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作为幌子,构建互联网购物和会员营销平台,加入者必须购买定额商品换取发展下线资格。

“免费获利”式

利用普通人的贪小便宜心理,提出“免费获利”“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多少返利多少”等诱惑力很强的宣传标语,先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再诱使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

“互联网博弈”式

针对年轻人喜欢玩网络游戏、网络赌博的心态,诱使加入者办理游戏充值卡之类的业务变相缴纳会费,再利用各种奖项鼓励加入者吸收新会员。

“各种互助”式

最为典型的是“MMM金融互助平台”,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打着“互助投资”“互助慈善”“互助、互爱、互赢”等口号,以高额利息诱使投资者投资,并且鼓励发展会员给予奖励。


如何识别传销?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套路众多,我们也不可能预知接下来所有可能的传销手段。究竟如何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

不管传销穿上何种外衣,但是有三点核心内容却是不会变的:

1、缴纳会费或者通过购买产品变相缴纳会费入会,然后得到计提报酬并且发展下线的资格;

2、“拉人头”来发展下线,然后按照相应的顺序建立不同的层级;

3、上线可以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也可以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来计提报酬和返利。

互联网传销的基本识别方法有以下形式:

(一)进入网站后先检查有无红盾工商局标志或者 ICP 经营标志。         

(二)看该网站是否公布自己详细的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

(三)查看网站的基本注册信息。

(四)可以检查网站是否开通专门用于发帖的论坛。

(五)验证网站的咨询反馈效果。

(六)核实互联网销售公司宣传标语和实际是否一致。

(七)核实网站所发布的挣钱事例的准确性。

(八)判断网站运作方式的合理性。

(九)判断网站运作模式的真实性。

(十)检查网站是否有实体产品或者实体产品价格是否和市场价格相匹配。

(十一)检查公司的奖励机制。

(十二)核实是否有完整的商品退货机制。

(十三)检查公司的产品在市场流通程度大小。


高校学生如何避免传销陷阱

李文星事件让人也意识到,眼下的现实是大学关于抵制传销的知识普及做得还远远不够,光喊两句口号、抵制传销是没有用的。更多的要做的是告诉大家传销的特征、传销的实质和它的包装“外壳”,如何更好地避免进入传销。而不是大家天天喊着抵制,实际上连它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于大学生求职者来说,虽然已是成年人,也接受了高等教育,但是不可否认,他们是求职大军中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入不敷出的生活压力、强烈的求职欲望、欠缺的社会经验,都给了骗子设置陷阱的空子。

许多非法中介看准了在校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在收到了高额中介费后却不履行合同,不能够及时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给你找一家招聘公司,然后该公司又以种种名义推脱;更有甚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交钱后连人都找不到了。

防范方法

大学生打工,进门先看该职介中心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较显著位置。

拒交各种押金、保证金: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不要轻信到外地上岗: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

签订书面协议要慎重:有些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书”,结果打工结束后,因没有书面协议,劳务费无处可讨。有的单位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很多,而给大学生的权利很少,这样的协议要谨慎对待,要求其权责明确。

娱乐场所打工要小心:一般来说这类行业大都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陪练等。青年学生到这种场所打工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在应聘前要清楚应聘岗位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要被眼前的高薪所迷惑。

远离传销,误入当止:传销公司一般先安排学生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然后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去哄骗他人。有的同学在高回扣的诱饵下,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上当之后又往往骑虎难下,最终只得自己白搭上一笔钱。


 

特别值得警惕的是传销洗脑。其实它的核心目的都是为了增加传销团体的稳定性,使整个群体成为信息孤岛。由于传销的组织形式和行动方式的更新换代,也由于很大时候我们只注重于事后打击,传销的危害未能充分暴露。传销组织者往往将公安机关的调查解释为“破坏事业”,让广大参与者对警方产生抵触情绪,这直接导致了取证困难。


招聘平台是否应负责任?

在李文星的悲剧中,除了要归责于传销,同样,李文星事件引得无数网友对招聘平台口诛笔伐。招聘网站的责任也不可推卸。

有媒体记者在涉事网站上用假身份创建公司、发布招聘信息,“一路绿灯”,甚至收到了应聘者的求职简历,招聘平台的审核漏洞显而易见。这才有了“李鬼”公司鱼目混珠,将李文星欺骗到天津的事情。

经查,BOSS直聘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过程中,违规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信息发布服务;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用户发布传输的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导致违法违规信息扩散。上述问题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4条、第48条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北京市网信办向BOSS直聘下达了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责令网站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内容审核管理机制,严格加强对各类招聘信息发布主体及发布信息真实性的审核管理,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信息。

目前涉事网络平台也公开发表声明道歉,同时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正如魏则西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百度也加强了对广告主资质的审核。李文星事件后,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追责。

招聘网站尽职审核招聘企业的资质,是避免让违法组织出现在招聘网站上。这一条行业底线,无论如何不能突破,逾越雷池者也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互联网不能成为坏人的帮凶。


人有句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永远都要心怀善良,永远都要努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好。可是我们也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在阳光下跳舞,我们要随时保持对邪魔的防备,对非正义的抵制,用法律武器对恶势力坚决讨伐。



来源: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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