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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6月1日起,在成都坐地铁禁止吃东西,最高罚200!

动真格!6月1日起,在成都坐地铁禁止吃东西,最高罚200! 锦江普法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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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你还在地铁里吃东西吗?从6月1日起,在地铁内吃东西就要遭罚钱了!近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发布会透露,


你还在地铁里吃东西吗?


从6月1日起,

在地铁内吃东西就要遭罚钱了!



近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发布会透露,2017年3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有哪些规定要特别注意?



条例将城市轨道交通的范围界定为“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条例规定禁止在轨道交通车厢内进食,最高罚款200元;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最高罚款200元。

导盲犬可进 带宠物进站不行


轨道交通禁带物品的设定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市民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关于是否应当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和除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进站乘车问题引发了市民热议。



根据立法听证情况,当时不少听证陈述人支持允许携带的理由是自行车作为绿色、环保的出行工具,可以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听证会后不久,共享单车被引进成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多数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此外,使用折叠自行车虽符合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但在相对封闭的轨道交通车厢,即便予以折叠仍然存在妨碍通行和致人损害的较大可能。


因此,条例最终规定,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需要说明的是,将折叠自行车妥善封装后作为“行李”只要符合携带行李的要求,是可以进站的。


同时,近年来各类型的禽流感爆发频次逐渐增多,禁止携带动物进站有利于预防疾病传播,但视力障碍患者携带具有导盲犬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的导盲犬作为其必要的出行指引工具可以除外。


禁止携带物品除了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还包括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运货推车、电动自行车等。条例规定,对乘客违规携带禁止携带物品的,拒绝其乘车,已乘车的,责令其下车,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躺卧打闹奏乐 最高罚款200元


条例授权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悉,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从事下列行为都是违规的——


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


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


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在车厢内进食;


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持伪造证件乘车 将受行政处罚


条例还规定,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除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外,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其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立法听证情况,超程乘车不属于逃票行为,补足超程部分的票款即可。



“加收票款”属于行政处罚,应与属于违约责任的“按出站线网单程最高价补票”加以区分,其中,乘客无票乘车的(包括持无效票乘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不设处罚措施;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该“逃票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大,且往往具有较强的隐匿性和长期性,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设置了行政处罚措施。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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