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姓男子借出巨款,
为何难以讨回?
明明双方都有意和解,
为何久久僵持不下?
调解能手又用了何种方式,
让王某自愿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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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栏目
第二回
王姓男怒上公庭讨债
调解员点破迷津结案
2014年4月29日这一天,成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王某借款6940000元。
后由于成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未还款,王某与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纠纷。
随后,王某将成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锦江法院,经过法院多次庭前调解,当事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后锦江法院请事发地社区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社区调解委员会立即选派调解能手,多次走访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终于发现双方都有诚意化解矛盾,但是王某因所打官司涉及诉讼费用高,十分不愿支付。
发现这一情况后,社区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协商,让王某撤诉,引导当事双方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双方矛盾,降低王某维权成本。
经过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王某与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共识:
成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王某借款本金694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6940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11月29日开始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社区调解委员会引导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这一较大金额的借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案例点评
工作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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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江区柳江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