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他: 为了省钱,没有按贵重物品的实际价值填写运输单据,而是采取低估价以减少部分保价费的办法,从而使自己陷入了尴尬境地。根据我国《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国家邮政局颁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业服务标准》,有关于未保价物品赔偿限额的规定内容,一般是赔偿不超过快递服务费的五倍。此案中小陈已支付了保价费的那部分物品价值损失赔偿问题应该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但对于少申报而又未支付保价费的另外一部分相当大的损失赔偿问题就比较悬了。
因此,提醒大家在快递贵重物品时,须如实完整地填写并保存好运输单据,要求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签收,贵重物品一定要按实际价值申报并支付全额的保价费或保险费,收件人也务必要在验收无误后再签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在一旦发生索赔问题时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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