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合同编#


读完这则案例,您一定想问:
什么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先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三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不能简单地认为合同中有约定分几次支付价款就认定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的每一期期限应当固定并且不能附加付款条件(如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20%,交付后支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30%的合同不应认定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小霍要求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买受人(即小张)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二是买受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到期价款(即小霍向小张主张支付,但小张在合理期限仍未支付)。
满足以上条件,小霍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小张支付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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