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金额的认定
#合同编#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借条(借款合同)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当约定的金额与实际借到的金额不一致时,借款本金该以哪种金额为准呢?本期“一典百例”为您讲述借款合同那些事。


读完这则案例,您一定想问:
借款时本金应该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法院为什么会调整小郭和小李之间约定的利息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小郭和小李之间借款合同成立时LPR为年化利率3.85%(四倍LPR即年化利率15.4%),因此法院仅支持按照年化利率15.4%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的范畴,而借款合同又是实践性合同,需借款交付后方可成立生效。当借款凭证记载金额和实际收到的金额不一致,甚至相差甚远时,按照实际借款金额确定借款本金,充分保护了借款者的利益。对于借款利息较高的情形,法院有权予以相应调整,对民间借贷有了进一步约束与指导,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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