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喂,是东湖司法所吗,我租的房子,这个大爷不让我住了......”清晨,傅女士急匆匆的拨通了东湖司法所的电话。
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电话挂断后,东湖司法所即刻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纠纷发生地走访调查。经了解,傅女士于今年7月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租用了胡大爷位于锦江区琉璃路的房屋,中介公司在收到傅女士支付的一年房屋租金后便携款“跑路”了,房主胡大爷只收到了押金,未收到任何租金,傅女士和胡大爷因为损失承担而发生了矛盾纠纷,这才有了傅女士拨打电话申请调解的一幕。
理清案件情况后,人民调解员快速安抚矛盾双方情绪,并以如何维护房东和租客利益为焦点,搭建沟通对话平台,结合当下住房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胡大爷和傅女士各自退让一步,握手言和。最终胡大爷同意让傅女士在租用的房屋内居住到明年5月,傅女士也同意再支付胡大爷两个月的房租。矛盾得到化解,胡大爷和傅女士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调解人员的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就这样,法治的精神也悄悄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东湖司法所立足街道和社区实际,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了一支党员示范引领、群众广泛参与的人民调解先锋队,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着力打造“法德同行·护航东湖”司法品牌,有效开创“1+2+7+N”调解模式,并紧抓每一次调解的契机,向社区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以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东湖司法所共调处矛盾纠纷300余件,通过全覆盖、多形式、深层次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教育,为社区的和谐稳定筑起了“第一道防线”。


快来围观“1+2+7+N”调解模式:
“1”即由司法所所长带队开展针对性业务指导,重点学习《民法典》,引入专业律师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个案登记制度,建立专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2”即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室、街道调委会派驻派出所调解室2个调解主阵地,促进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联动,邀请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落实“派驻式”对接方式。
“7”即强化街道7个社区调解阵地建设,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和矛盾纠纷接待,力争“小事不出小区院落、大事不出社区、重大问题不出街道”。
“N”即优化无缝对接模式,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街道、社区两级调委会与辖区派出所、警务室紧密结合,加强纠纷信息的互动沟通,实现纠纷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