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8月,因房屋中介公司跑路,海棠路社区某小区房东钟某未能如期收到该中介公司的租金。钟某便找到租客李某、汪某、肖某协商解决,而三者称租金已全部支付给中介,拒绝搬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因此,租客汪某、李某、肖某与房东钟某产生纠纷。
李某支付给钟某押金1400元,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1月17日租金1600元,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的租金,月租费为1400无,采用季付方式,押金于租期结束退回。汪某、肖某各支付房东租金2833元,租赁到期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止。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处置不好可能引发其他治安事件,面对这种情况,通过人民调解,利用社区调解体系,人民调解员综合运用情、理、法,让当事方心服口服,达成协议,案结事了,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了重要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