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食品标签是我们了解
食品情况的重要渠道
今天就让温小法结合案例告诉您
食品标签中的那些“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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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的标签应当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重要信息。也就是说,标注真实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是食品标签的最基本要求,如果食品标签没有这些信息,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货款并获得赔偿。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如果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有任何疑虑或者遇到问题,都可以通过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询该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委托方、受委托方等信息。
关于赔偿金的数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市民刘先生从网上购买了五谷人参糊,收货后因不知孕妇和幼儿能否食用,查看配料表后发现含有人参(人工种植),经查询发现其属于“新食品原料”,但标签中未标示该种“新食品原料”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和食用限量。刘先生与商家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且支付十倍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的相关公告载明了人参的不适宜人群,并要求标签、说明书中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涉案商品未依规定标注,因违反上述规定,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销售者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陈女士为了减肥,专门在商场购买了数千元的“低糖、脱脂”食品,但吃了一个月以后却没有任何效果,陈女士仔细查看了该商品的营养成分表才发现,其购买的减肥食品并不符合“低糖、低脂”的标准,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品的营养成分含量不符合“低糖、低脂”的标准,却标注“低糖、低脂”,对消费者的选购构成误导,认定涉案食品构成虚假宣传。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销售者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随着健康饮食生活理念的普及,轻食、低脂等词汇出现在食品包装上,所谓的“低糖”、“高钙”、“脱脂”都是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而不属于具体明确的营养成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对营养声称有着详细的规定,比如:“低糖”要求100克或每100毫升食品中糖含量不高于5克,“脱脂”要求100毫升液态奶或酸奶的脂肪含量不高于0.5克。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标准,才可以在食品标签中标注“低糖”、“脱脂”。
消费者为了身体健康,喜欢购买宣称“低糖”、“高钙”、“脱脂”的食品,购买这类食品时,不光要关注外包装宣传,更要查看营养成分表中各种成分含量,做好饮食加减法,科学饮食,健康饮食。

来源:京法网事、法韵温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