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国家明确了
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啦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
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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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增的七项消防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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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七项消防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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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电动自行车电池
安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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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定不要把电动车或蓄电池
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充电
快转给身边的小伙伴
一起g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