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黄某向方某赔偿因房屋无法正常出售,致使方某对案外人的违约补偿金23万元;黄某向方某支付户籍、学位占用费30万元;驳回其他请求。
后双方经二审法院调解结案。
裁判理由
关于方某主张黄某因占用户籍及学位造成损失的请求。
方某与黄某的购房合同纠纷诉讼期间,黄某将其一家三口户籍迁入涉案房屋内,并由其儿子占用涉案房屋所属小学学位。经法院判决,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已解除,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方某名下,因黄某占用涉案房屋学位,导致方某另行出售房屋不成,并向案外人赔偿违约金23万元,现方某要求黄某赔偿其上述损失,合理合法。
关于方某主张黄某户籍学位占用费的请求
涉案房屋户籍对应小学为省一级重点小学,黄某占用该房屋学位导致方某短期内无法使用该学位,房屋市场交易价值贬损,方某上述请求实为黄某占用户籍学位的损失,鉴于本案户籍学位占用情况,酌定该损失为30万元。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中,黄某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等。在此诉讼期间,黄某自行将涉案房屋对应的小学学位占用,导致虽然法院判决买卖合同解除,房屋恢复登记至方某名下,但因该房屋对应学位被占用,房屋价值贬损严重。黄某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给方某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在此,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尽可能查验清楚学位是否在过往6年内被占用,否则可能会对房屋价值产生影响,也可能导致即买即用学位的计划落空。另外,学位房对普通百姓来说价格不菲,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需多方面投入。仅为了学位房,不惜背负沉重的财务负担,合理必要性需慎重考虑。

法条链接
来源 :广州中院、湖南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