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一典百例”之彩礼的返还

“一典百例”之彩礼的返还 锦江普法
2023-11-15
1
导读:“典”亮锦江|“一典百例”之彩礼的返还


“一典百例”

彩礼的返还

#婚姻家庭编#





导语

纳彩问名,聘之以礼,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婚嫁之事的美好祝福和慎重仪式。彩礼的性质是民间风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非一般的无偿赠与。那么当婚姻未能缔结成功时彩礼能够返还吗?本期“一典百例”为您讲述彩礼那些事。


案例分享

小罗与小吴经朋友介绍相识,不久双方开始同居生活。小吴提出要求小罗支付80000元彩礼的要求,小罗先后向小吴转款42000元,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并分手,小罗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吴返还给付的42000元。法院在审理本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小罗与小吴同居期间谈及彩礼给付事宜,且小罗已实际向小吴给付了42000元款项,该款项应视为小罗按照民间习俗向小吴给付的彩礼。按照风俗习惯,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本案中,小罗、小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开始同居生活,未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分开后,小罗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小吴应当予以适当返还。彩礼返还金额应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生活消费支出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因此法院酌定判决小吴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小罗彩礼款30000元。



普法小课堂


读完这则案例,您一定想问:

Q

我国对于婚约财产有什么规定?


A: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男方基于自愿、按照风俗习惯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不违反法律规定。

Q

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A: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第二种、第三种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案例意义

彩礼纠纷涉及的不仅仅是法律规定,更涉及男女双方感情及其各自家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因此法院支持了小罗部分诉讼请求。同时,对于彩礼纠纷应提倡结合情理、地方习俗,寻求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所谓彩礼若鸿毛,幸福抵万金



法条链接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ND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jinjiangpufa
 

关注我们 发现精彩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锦江普法
你身边的法律小能手,学法、用法、懂法都在这里!
内容 0
粉丝 0
锦江普法 你身边的法律小能手,学法、用法、懂法都在这里!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