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新春普法】持证经营守规矩,合法销售护团圆——烟花爆竹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新春普法】持证经营守规矩,合法销售护团圆——烟花爆竹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锦江普法
2026-02-11
1


持证经营守规矩

合法销售护团圆

JIN JIANG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延续千年的传统习俗,承载着人们辞旧迎新的美好期许。但近年来,因不当燃放、违规经营等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危及人身安全。

烟花爆竹有哪些“法律红线”?违规经营可能面临怎样的责任?本期“新春普法”聚焦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本质与沉重代价,通过真实案例解析,带您明晰法律边界,平安守法迎新年!



2

0

2

6

案件聚焦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单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抖音留言、微信等方式销售烟花爆竹至上海、浙江等地,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单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

0

2

6

法律课堂


Q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规定,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A

Q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A



2

0

2

6

安全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合法合规经营既是法律法规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更是守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责任与担当。经营者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持证经营、诚信销售,严把产品质量关;消费者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共同维护春节期间的平安祥和!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锦江普法
你身边的法律小能手,学法、用法、懂法都在这里!
内容 0
粉丝 0
锦江普法 你身边的法律小能手,学法、用法、懂法都在这里!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