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事故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瑞海国际通过了天津市交通港口部门安全条件审查,审查合格。但爆炸核心区不远处即小区居民楼,两者安全距离未达到千米的相关规定。
▲8月16日,爆炸核心区不远处即小区居民楼,两者安全距离未达到千米的相关规定。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如果不是这次爆炸事故,王猛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小区的隔壁就是一个危化品仓库,“最开始邻居们都说是加油站爆炸了”。
王猛是海港城小区的业主,海港城是距离此次事发的天津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最近的小区,两者相距仅600米左右。而在瑞海周围1公里范围内,还分布着多个居民小区,另有高速公路、津滨轻轨等重要设施,甚至国家超算天津中心(天河一号)距离它也只有1500米。
如此规划“乱象”引发舆论集中质疑:谁应该对瑞海仓库的“安全距离”负责?
“这么大的一个‘炸弹’,为什么放在那么多住宅区旁边?”王猛在事发以后,曾这样追问滨海新区官员。他认为,“这是规划部门的失职。”
昨日下午,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一位人士表示,规划部门对项目“安全距离”的要求,主要依据的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根据耐火的危险等级,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每一个类别有相应的安全距离要求。其中危险等级最高的甲类仓库,和其他建筑物的距离要求是12米到30米,距离周边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低于50米。
换言之,按照规划部门依据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天津瑞海仓库距离居民区只要在30米之上,是符合规划部门审批条件的。如此规定显然与公众对规划的理解不一致,事发后,多位安全专家也曾在受访时表示,天津瑞海仓库和周边的安全距离过低。
上述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官员解释称,规划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建设之前的规划审批,此后还有建设、经营管理等环节,相关审批部门对于安全距离的要求,也都有不同标准。
对危化品仓库的建设、经营负有管理责任的是安监部门。有媒体报道,2012年安监部门就开始将港口危化品仓储许可放权下放。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品的安全距离有明确要求的,来自于国家有关部门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其中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然而,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事故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却表示:涉事公司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瑞海国际)已取得安评等相关审批,通过了天津市交通港口部门安全条件审查,审查合格。
安全距离明明不够,为何能通过交通港口部门的审批?
“规划局管不了那么细,对区域内引入什么企业,就是天津港集团说了算。”天津安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负责东疆港区行政管理,天津港集团负责东疆港区的开发和运营。天津港(集团)作为东疆港区开发经营主体,对该区进行开发和招商。
2013年,瑞海物流改建项目中,天津港集团规建部,是瑞海国际的批复单位之一。规建部是天津港集团的下属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天津港范围内的建设规划。天津港集团的一位知情者介绍,“集团开发区域内,要落地什么项目,首先是规建部审批,然后拿到滨海新区规划局审批。”
天津港集团内部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2004年,天津港进行政企分开以后,天津港的土地规划和管理被政府收回,改制后的天津港集团不再具有土地的行政管理职能。
随着港区土地管理模式的变化,天津港土地开发模式也发生变化。目前,天津港的土地开发(融资)是采用政府授予天津港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土地一级整理,天津港集团负责融资建设,土地整理完以后,招商引资并出让土地。
“一亩地的开发整理成本超过五十万元,而要收回成本,单纯的靠出让土地压力很大,所以天津港会对土地进行‘深度’开发。”天津一位地产公司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
为了“深度”开发,2009年,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这家公司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注册的经营性公司,初期注册资金8亿元。经营范围涉及港口工业地产、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等业务。该公司还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及天津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天津港集团一位中层管理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距离事故发生地不足一千米的一个楼盘便是天津港集团与一家知名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的。
而在港口物流方面,瑞海公司从2012年注册,2013年租场地进行危化品仓储改造,再到2014年验收启用,这家企业在极短时间内疯狂成长,成为天津口岸危化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
天津一名不愿具名的公务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天津港在天津是“一方诸侯”,也是一个“独立王国”,地方政府对天津港的控制能力很弱。天津港原来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管理,后来转制成为企业,人事任免权归地方,业务指导归交通部,天津港归天津市交通委管。天津港的权力仍然很大,在它的港区地盘内,别的地方政府部门很难插手它的具体业务。
对于港区是“独立王国”的说法,海港城的业主也发现小区宽带商只有一家,落户也是找到天津港公安局东疆分局才办好。
上述公务员还称,在这方多年管理的“独立区域”内,天津港不仅有自己的规划建设部门,还有自己的安全监督部门,自己监督自己很容易导致疏忽。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牛跃光8月17日证实,瑞海爆炸现场共存放危险化学品3000吨左右,其中硝酸铵800吨、氰化钠700吨。而瑞海环评报告则称氰化钠的最大暂存量只有10吨。仅此一项,就擅自扩大存放规模数十倍。而作为监管部门,天津港自己的安监部门明显失察。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级设计师昨日接受新京报(微信公众号ID:bjnews_xjb)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单纯从城市总体规划上来看,存在的问题不大,是项目建设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所以天津市规划局难辞其咎,但控规的调整,必须是以安全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为前提的,相关的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也难逃其责。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安全评估和环评内容未公布,不排除企业在建设和运营时突破了上报的危化品的量。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市发展系主任傅崇兰介绍,按照国际惯例,自二战以后,仓储转运港口通常被规划离城区20公里以外。这在国际和国内都有很好的范例。
傅崇兰告诉记者,他曾经对天津城市总体规划做过研究,发现最近十年来,滨海新区发展非常快,规划上混乱,“什么都往里面插,把办公楼、住宅楼、危化品、仓储货运码头等本应分区隔开的不同功能性区域拧在一起,这种规划很容易出问题。”现在的新城规划一般都是反复科学论证、合理规划,但滨海新区和天津港的规划,把工业区和住宅区规划在一起,这种规划是很不科学、很少见的。“这可能是考虑投资、商业利益多了,而对安全和社会环境关心少了。”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安钟汝 萧辉 张维)
针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已召开的八场发布会上,一直没有天津港的领导现身,而现场针对“天津港”的提问,也多次“卡壳”,这是天津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对天津港的一些事务不掌握,还是别有原因?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港的人事任免权是不是归天津市?宗国英回应说:“港口的管理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管理办法,由市委市政府统筹。”
天津港的管理是按交通运输部统一的办法进行,而统筹则是天津市委市政府,天津港与天津市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关系?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回看天津港的体制变迁。
天津当地主流新闻网站“北方网”记录的天津港历史沿革显示:1950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交通部天津区港务局,为港航合一体制,专门管理港口航政、港政和装卸仓储业务,是天津港口有史以来第一个实行统一管理的政、企合一机构。
上述由交通部直管的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初期。
1984年,天津港开始实施“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交通部天津港务管理局”也更名为“天津港务局”。
天津市交通港口管理局一名原领导当年曾撰文解释说:国家财力有限,而通过港口受益的各地政府无权过问港口建设和发展,造成港口建设与经济发展比例失调。
北方网则称,1984年后,“天津港与天津市真正‘绑’在了一起”。
从1984年到2003年,天津港的双重领导体制运行了近20年,再次变革。
2001年,国务院决定将“双重领导”的港口改为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并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
2003年11月,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将行政职能转交给天津市交通委员会,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
2004年起,《港口法》实施,按照这部法律规定,天津市的港口管理部门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依法对港口实施行政管理。而港口企业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则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按照国家要求,我国港口从2001年起就政企分开。天津港从2003年起,也已开始政企分离。
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天津港12年前就将行政职能转交给了天津市,可涉及天津港的事务,地方政府协调、统筹仍有难度。他举例说,当年,事故发生地附近居民的落户问题,就协调了很长时间,最后的结果是户籍管辖由天津港的公安机关负责。
在第二场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在介绍当晚救火处置时称,天津市消防总队第二批人员刚抵达就发生了爆炸,之前由天津市港区公安局消防队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法不清楚。
天津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周天之所以不了解天津港消防支队如何处置火情,是因为天津港公安局根本不属于天津市公安局系统,“他们(天津港)公安局是一个独立系统,编制和关系都属于天津港的,跟我们没有太大联系”。
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至今仍对某些业务有领导权。天津海事局官网显示,去年1月,天津海事局搞了一次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瑞海公司在5家危险货物装箱场站中,排在第二名;去年3月,北疆海事局还联合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在瑞海公司举办了剧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海事监察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就是交通运输部的直属行政机构。
在第二场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也表示,瑞海公司的安评报告能不能公开,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并征求其同意。在随后的发布会上,高怀友再次表示,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由交通部发放。
如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上述政企不分等管理体制问题,是否引起了天津市的重视?天津官方没有回应相关问题。不过,在爆炸前两天的8月10日,天津官方发布消息称,天津市委巡视组进驻天津港等12家市管国企。
天津官方称,进驻后,天津市委巡视组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四风”的问题。
按照新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巡视组进驻天津港后,可以开展专项检查,还可以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巡视中如果发现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市委书记直接报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巡视制度的一个原则是向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巡视,所以天津市委巡视组可以巡视天津港的党委领导班子。
竹立家强调,公安部、最高检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调查组已经成立,国务院调查组可以直接向中央领导汇报,“如果天津港存在多年没有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那么国务院调查组更能冲破阻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新京报记者 王姝 颜颖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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