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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三类人该收藏这篇文章:干专车的,坐专车的以及...出租车司机。
昨天下午3时,交通运输部在国新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暂行办法”,这个被坊间称为“专车新政”的东东,实在是关注度太高,小编粗略统计,这期间有公开报道的新政即将出台消息就有12次。这也难怪大家会有一种等靴子落地的感觉了。
言归正传,以下新政的全部干货!
专车司机再也不用担心被查扣
小编数了一下,相比于当初挂在网上的新政征求意见稿(对,就是那个引起巨大争议的),核心内容大概有7处修改,先给大家一颗定心丸——
新政对互联网约车给予高度肯定,新政中承认了互联网约车平台以及专车的合法性,为网约车设置了一个新的运营登记种类——“预约出租客运”,这也就等于把网约车纳入了客运管理,但有别于传统出租车的管理。
小编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不是扼杀新行业,而是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态度。至少你可以理解成,每天在路上跑的专车司机不用再担心自己因为身份不确定被交通管理部门查扣了,赚钱踏实了。

最引人关注:私家车也允许干网约车了
这是最关键也是普通老百姓最关注的一点,私家车也允许干网约车了。这是一个质的突破,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此后,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也在不同场合重申过这个要求。
小编发现,今天发布的新政规定,私家车只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一个转换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车辆和驾驶人的申请条件,也交由平台公司制定。具体入伙指南如下:
针对网约车与巡游车不同的运营特点,《管理暂行办法》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设置了相应的许可条件和报废标准。
在此基础上,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私家车如何入伙?(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微信ID:xjbdxw)
亮点:网约车平台不要求自有车辆
新政还制定了多项条款,引导网络约车向安全、正规的方向发展。很多修改过来的条款,对于那些”滴滴“、“易到”、神州“是利好的。比如不再要求司机和互联网平台签合同、网络平台只需在一地注册就可全国开展服务。
在新规之台之前,专车一直处于政策法规灰色地带,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一部分公司采取四方协议来操作,也就是说干专车之前,车要注册到一个有运输资质的公司,人要和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网约车平台分别再与这两个公司签约。
新规对这方面做了重新规定,司机不需要再与平台签合同,而是鼓励更多适合从事这个行业的合同形式出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认为,这体现了新政鼓励创新的特点,以前的规定会影响从事兼职的专车进入这个行业,这次对这方面放开了。
另外,专车平台也不再需要全国各地注册登记了,根据新规,只要在省级城市一次注册就能全国范围经营。
这两条规定,对共享经济的互联网约车平台来说,给予了更大的便利,注重了这些公司轻资产的特性。
按照新政,专车车辆不用变更为出租车性质,而是新设立了一个预约出租客运性质,相应的也调整了网约车报废限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60万公里?这个报废里程真的是很给力了,就算是用得比较狠的出租车,开到60万公里也非常费劲吧。所以,这个政策调整对于那些用自己车干专车的人来说,真的是个好消息。
程世东说,这个规定的调整主要还是考虑乘客的安全,为了让运营车辆保持一个良好安全的车况。如果是说车辆状况不够安全了,就退出了,如果你车辆不做运营了,8年以后还能开,那也不影响你自己使用车辆。
在价格方面,新政对专车的数量和价格都没有从政策上直接给予干预,定价是市场定价。据行业专家分析,对于数量管控、指导订价这类管理内容其实是放开了口子,交给地方政府自行根据情况制定。“有些地方对私家车都有数量管控,怎么会不管控运营车辆呢。”该专家说。
原文是这么说的:
《管理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互联网新业态的特点,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创新网约车管理制度。
一是平台公司许可条件。合理放宽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以适应平台公司的轻资产运行特征。
二是平台公司许可程序。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三是驾驶员准入条件。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是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对于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未设定申请人要求,给平台公司集中办理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政策空间。
五是车辆报废管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六是劳动合同管理。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
七是价格机制。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对乘客而言,网约车监管有何新举措?
一是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明确发展定位,有序发展网约车。
二是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三是规范具体经营行为。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这些基本上是从监管层面提出一些指导意见,小编看完以后心里踏实多了,感觉对乘客而言,安全上更有保障。现在起,想加入的私家车赶紧去准备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吧~以后乘客坐车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新京报记者郭超 编辑 魏喵喵
热烈祝贺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专车合法化的国家
昨日下午3时,交通运输部在国新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
这意味着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
从2015年10月10日,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到今天正式公布,在长达近1年的修改时间中,公开报道的新政即将出台消息就有12次,网约车到底以何种监管方式实现其合法化,新规对乘客、网约车、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一直为出租车行业、网约车平台,以及社会公众热切关注。
现在,靴子终于落地,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而且两个文件所囊括的改革内容超出很多人的预期,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
比如,普通民众最关心的私家车可不可以从事网约车,征求意见稿中曾明确指出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此后,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也在不同场合重申过这个要求。而出台的专车新政让人眼前一亮,私家车只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一个转换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
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和进步,在原来的出租车垄断经营体制下,私家车很难获得经营权,很容易变成黑车遭到打击,这实际上是禁止公民经营车辆出租业务,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客运服务的权利。现在,允许私家车干网约车,就是对公民经营权和消费者选择权的尊重,是适合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
又比如,网约车平台不要求自有车辆,不搞属地限制,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项改革也突破了原先网约车平台必须自购车辆,必须严格属地运营的设想。按照原先设想,跟出租车的管理模式没有太大区别,抬高而不是降低准入门槛,是将网约车往传统出租车管理模式上拉,现在的结果是开放性更大,步子比预先迈得更大。
出租车改革提了很多年,各地都有改革举动,成效并不明显,不是改革方向有问题,主要是因为遇到很多阻力,包括出租车司机群体的抵制,一搞就弄成群体性事件,给改革者很大的压力。但民众对传统出租车有诸多不满,对更市场化的、更人性化的出租服务有强烈需求,这是导致网约车出现的根本原因。
市场的力量难以抗拒,它就是要将资源配置到有需求的地方,作为管制和垄断思维的产物,传统出租车体制已经严重背离了市场规律,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已落后于时代。多年的“黑车”治理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出租车行业改革不推不行。
而在网约车的竞争下,必然会倒逼出租车公司做出策略改变,市场竞争会令出租车公司降低份子钱,减少对出租车司机的盘剥。新政当然也会为原来开出租车的司机打开一个新的就业通道,出租车不好干了,开网约车照样可以赚钱、养家。
同时,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存在,对网约车也是一种平衡和制约。网约车同样需要竞争,需要监管,避免野蛮生长。
无论从世界潮流还是从中央一系列的决策文件来看,推进市场化都是大方向,网约车无非是通过技术革命推进了出租车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现在所做的改革,即是敬畏市场,顺应要求,顺应民意。
事实上,网约车出现后,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出行,已经为人们生活所不可或缺,改革的各方条件已成熟,只是需要一点点勇气。
这次专车新政迈出超乎很多人预料的步伐,也证明,改革说难确实难,牵扯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好协调,说不难也不难,只要符合人民利益,符合时代潮流,符合市场规律,大胆地改,天不会塌下来,就会获得更多点赞。
我们期望不只是出租车改革,还有更多的改革,步子迈得更大一些,走得更坚决一些。
文/廖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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