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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来电就挂掉?法官支招真·防骗指南

“公检法”来电就挂掉?法官支招真·防骗指南 新京报
20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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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新京报关注猛料最多的公号!新京报记者专门找到了海淀法院的法官,请法官从三个步骤教你分辨:什么样的电话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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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专门找到了海淀法院的法官,请法官从三个步骤教你分辨:什么样的电话是骗子打来的,什么电话是法院的工作电话。


近日,清华大学一名教授被电信诈骗1760万余元的事件引发公众关注,而让这位高知上当的,是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诈骗电话。


新京报记者身边不少童鞋表示,为了谨防诈骗“接到电话,只要一谈到钱、一谈到是法院,一律挂掉”。这种方法当然可以起到防骗作用,但如果真的是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构的电话呢?


法院方面表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确实会用电话与当事人联系,如果接听者一律挂掉,显然会对当事人自身的权益以及法院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新京报记者专门找到了海淀法院的法官,请法官从三个步骤教您分辨:什么样的电话是骗子打来的,什么电话是法院的工作电话。


▲在电信诈骗中,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网络图片


新京报记者带大家来看看冒充司法机关进行电信诈骗的一起典型案例,看看这些行骗者的敛财术:


2011年8月底至9月初,戴春波等三十二人分别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两个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分别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彭巴报村24组和撒潘通村19组的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这两个诈骗团伙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语音群呼,虚构被害人信用卡被恶意透支、身份信息可能被犯罪分子盗用、需要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等事由,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等三十二人分别在上述地点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判决。


结合上述案例,法官总结了三招儿教大家来分辨法院电话的真伪:



防骗招数一  

转账必须通过ATM!肯定骗子!



海淀法院法官表示,法院工作人员是会用电话与当事人联系的,而且在电话中可能会谈及金钱问题,甚至可能也会要求接听者向法院账户汇款。典型的情况便是法院执行员给被执行人打电话,督促被执行人交纳所拖欠的债务,如果被执行人不便到法院交钱,也可以采用汇款的方式履行义务。骗子正是利用了法院工作的特点来冒充法官等进行诈骗的。但纵使骗子巧舌如簧,其诈骗行为与真正的法官执法履职行为相比,肯定存在很多破绽:


法官可能会要求接听者汇款,但不会指导接听者通过ATM机、网银、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进行具体操作。法院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交纳案件受理费等并不强制限定付款方式,而这正是骗子要控制的过程。


电信诈骗可以分为欺骗电话接听者自己操作转账和骗取接听者验证码等关键信息,骗子操作转账两种类型。



在第一种诈骗中,骗子可能会谎称自己是法官,告知电话接听者有被人起诉的诉讼案件,必须限期领取法院传票,否则后果自负,之后便开始以交存保证金的名义诱骗接听者转账。骗子也可能会告知接听信用卡透支欠款,银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接听者转账来偿还欠款。在此过程中,甚至可能告知接听者从其他非法渠道获得的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以骗取接听者的信任。但无论骗子是什么说辞,最后肯定会落脚到欺骗接听者按照要求通过ATM机等方式进行转账这一点上来,这正是诈骗行为与法院执法行为的关键区别。



防骗招数二

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必然是在行骗



法官可能会在电话中核实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但不会要求接听者提供验证码短信,网上交易验证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并不是法官进行审判、执行工作所必须,而恰恰正是骗子极力想骗取的东西。



在骗子骗取接听者验证码进行转账操作这种诈骗中,骗子可能也会以接听者被卷入洗钱、信用卡透支等案件,谎称自己是法官而要求接听者提供验证码,以便保护接听者财产安全。而验证码是民众进行网上交易、网银操作的安全核验凭证,与个人银行账号密码类似。法官无论是通知当事人应诉,还是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都不会询问当事人极为私密的银行密码,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交易验证码信息,这是诈骗行为与执法行为的又一个区别。



防骗招数三

送达文书不用领取可网传?别说了,挂电话!



法官在电话中向当事人提出具体行为要求的,会告知当事人前来领取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者由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文书。骗子进行诈骗不会有真正的法律文书,送达方法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骗子为了在极短时间内迷惑接听者,可能会把虚假的法律文书通过手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给接听者。这些所谓的“裁判书”、“执行书”往往挂上法院的名头,甚至还有假冒的公章,乍一看在形式上十分唬人。但是,从送达方式上看,除非当事人事先同意,法院不会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化的方式进行送达,而且绝不会通过发传真、发邮件来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从内容上看,骗子的法律文书在用语、格式、逻辑方面往往漏洞百出,不像真正的法律文书那样正规、严谨。这正是诈骗行为与执法行为在法律文书方面的重要区别。


熟悉这些细节,应该可以区分出哪些法院来电是电话诈骗,哪些是真正的法官电话。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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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众号“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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