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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代洗CEO说“剪电线”是假的,只为求点关注…这事儿你咋看?

宅代洗CEO说“剪电线”是假的,只为求点关注…这事儿你咋看? 新京报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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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新京报关注猛料最多的公号!因为一篇“自曝”文章被一夜“骂”红的宅代洗,到底做没做“剪电线”的事儿?在这次

点击新京报关注猛料最多的公号!


因为一篇“CEO自曝曾剪断宿舍楼电线”的文章被一夜“骂”红的宅代洗洗衣公司,到底做没做“剪电线”的事儿?在这次自称的炒作中,它是赢了还是输了?


来自内蒙古的创业公司宅代洗一夜之间火了。在微信公号“铅笔道”8月30日的一篇报道中,宅代洗创始人和CEO郭超宇自曝靠剪大学宿舍的洗衣机电线获得洗衣订单。


而受到指责和质疑后,郭超宇次日又在微博上发表声明称,说这是一次公关策划……如此还不够乱,“铅笔道”又在8月31日发文为之前的报道致歉,称“错为商业炒作背书”……


到底是炒作还是犯罪?新京报记者带你看个究竟。



宅代洗“剪电线”创业遭公众谴责


8月30日,微信公号“铅笔道”发布一篇关于“宅代洗”O2O洗衣平台创始人郭超宇创业之路的文章,其中一段提到,“‘宅代洗’在4月18日上线后,四天只接到一个订单。某个周四,郭超宇决定和他的团队在一所男生偏多的高校,剪断宿舍楼所有自助洗衣机电源线。”


“四天在宿舍楼没法洗衣,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学生用一次‘宅代洗’。”郭超宇说道。



宅代洗创始人和CEO郭超宇自曝靠剪大学宿舍的洗衣机电线获得洗衣订单。    “铅笔道”微信公号截图


在介绍宅代洗校园推广之路的时候,郭超宇称,这次“强制试用”让平台订单量持续增加,影响力也辐射至周边5所高校,一天收到最高订单数1100份,首月盈利60万。


文章一经推出,立刻遭到众多网友的质疑和谴责,大家对宅代洗为增加订单量私自剪断学校宿舍洗衣机电线的行为表示不满。



宅代洗“剪电线”引来网友刷屏吐槽。    微博截图



宅代洗“剪电线”引来网友吐槽。微信截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当晚7点左右,中警安徽官微@青城公安称,这种剪断电源线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官微指宅代洗“剪电线”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微博截图



“铅笔道”称“错为商业炒作背书”


8月31日凌晨4点,宅代洗CEO郭超宇通过宅代洗官微发声,称宅代洗团队未做过剪断洗衣房电线,本次事件纯属商业炒作行为。铅笔道是基于采访过程中客观事实进行报道。同时,宅代洗团队将配合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并向公众表示歉意。


同日上午11时,“铅笔道”微信公号也发文称“错为商业炒作背书”。声明还配发了其创始人王方与郭超宇的对话截图,郭超宇说剪电源线只是一句玩笑话,并认为这是个人炒作,与铅笔道无关。


铅笔道随后附上采访摘录,在下方表态称不赞成这种做法,受访者因对提供的信息负责。铅笔道也要对公号自身的内容生产模式作检讨。文章如下:




8月31日,微信公号“铅笔道”发文,称“错为一场商业炒作背书”。网络截图


8月3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办公室叶春林主任,叶春林认为,如果不是校方或者洗衣机厂方投诉或举报宅代洗公司,警方不便因网络上传播的信息直接采取措施调查,“现在网上商业炒作的事情太多了,要看事情的具体性质,我们也不可能都去管。”


铅笔道创始人王方在31日晚10时回应记者,此事已经发表声明,希望低调处理。



对话郭超宇>>>>

说“剪电线”是希望获得更多关注



8月31日凌晨,宅代洗CEO郭超宇通过微博致歉。微博截图


8月31日晚7点左右,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自称在机场候机,正准备赶往呼和浩特,与员工一起商讨后续处理事宜的郭超宇。郭超宇说,“剪电线”事件已经让他一夜没合眼了。


新京报:有没有去大学宿舍里剪断自动洗衣机的电源线?


郭超宇:确实没有做这样的事情,我今晚的飞机飞回呼和浩特,明早就去警察局配合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新京报是否可以理解为,“剪洗衣机电源线”的事情是刻意编造的?


郭超宇:之前铅笔道约了我两次,我的公关团队挺重视,觉得有必要为我草拟了一份说辞,采访过程中我就按他们写的说了。


新京报为什么编这样的故事?


郭超宇:他们确实觉得加上这个桥段效果更好,可读性更强,会有关注度。我们也是刚来北京打拼,希望获得更多关注和支持。


新京报知道这种行为违法么?


郭超宇:写的时候觉得有意思,公关团队有四个人,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年纪小,确实不知情。包括昨晚(8月30日)徐丹在朋友圈发的那条吐槽:“先给自己定一个可以实现的小目标,比如先剪断十万条电源线……”都是开玩笑,以为达到宣传的效果了,挺开心。现在看到网上的议论之后,压力很大,不敢再发声了。


新京报你在声明中称是一场商业炒作?


郭超宇:昨天(8月30日)夜里看到网上的评论,大家都说这是商业炒作,我想着先承认错误,平息公众的情绪,就按照大家的说法写了。


新京报是和“铅笔道”合作的宣传吗,文章的其他内容是否属实?


郭超宇:是他们找的我,可能因为我们是内蒙古唯一一家走出来的互联网创业公司,6月初,宅代洗刚拿到一笔1000万的融资项目,想当做成功案例来采访吧。其他有关公司的内容都属实。


新京报事实上,你们是如何扩展业务的呢?


郭超宇:我们开始没有订单,我们就去各大高校发传单,宣传第一次洗衣服免费,然后订单一下都来了。


新京报这件事现在对公司的影响是什么?


郭超宇:现在整个团队都非常慌乱,大家压力很大,不知道怎么应对和处理。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是公司的声誉和形象算是一下跌入谷底了,感觉之前的努力都白做了,我们只能尽力补救,吸取教训吧。



宅代洗CEO郭超宇。图片来源 微信公号“铅笔道”



追问>>>>


“剪电线”迫使用户就范违法吗?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分析,如果损毁学校的电力电信设施,使得学校各处的洗衣机无法工作,则属于损毁公共电力设施的行为,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如果损毁的是每部具体洗衣机上面的线路,导致用户认为洗衣机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则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律师张新年建议,公安机关可将“铅笔道”公号的相关陈述视为违法线索予以调查,如果经查属实,则必须依法处罚。


如果系炒作,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律师张新年认为,现在微信平台虚假信息泛滥,这起事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如果确认实为商业炒作,因其含有虚假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介入调查、查处。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从相关案例中发现,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过“甘十八柠檬鸭起源于清末民初广西邕州武鸣地界甘姓人家,历经百年传承发扬……”的广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对此,南宁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该广告,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即罚款2700元。此案即为南宁市查处的首件微信公众号违法广告案。


发布不实信息,如何进行处罚?


刘昌松分析,此举确有借新闻报道发布不实广告来扩大自己影响之嫌,但还不能明确认定。


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行为已经成立散布谣言,谎报破坏他人财物之警情的治安违法,且被人报案到公安机关,已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实际后果,故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刘昌松建议参照广告法第14条规定,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软文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广告法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违反者可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新京报记者 赵蕾  实习生 程程 金江歆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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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众号“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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