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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铃都快绝迹了,“影子服务”竟然还在乱扣费?

彩铃都快绝迹了,“影子服务”竟然还在乱扣费? 新京报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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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京报原创】搞出“影子服务”陷阱,本身就是电信商的违规操作,必须科以重罚,而不是让消费者“祈求式维权”。总之,这个破窗效应早该结束了。

搞出“影子服务”陷阱,本身就是电信商的违规操作,必须科以重罚,而不是让消费者“祈求式维权”。总之,这个破窗效应早该结束了。


全文约1063字,阅读约需2分钟


你可能遇到过类似的糟心事:被电信运营商莫明其妙地“开通业务”,被稀里糊涂地扣了钱,可涉事电信运营商却拒不认错。


新华视点的调查报道,揭开了“影子服务”的黑幕。而一位内部人士称:客服经常给用户设套,一旦用户不经意说了“好的”或者类似同意的表述,就会被电话录音作为开通业务的“凭证”。


“影子服务”的陷阱,说复杂也不复杂,不过是未征得消费者的同意,而“打闷包”、搞套路。但电信运营商一方独大,利用信息不对等、主动扣款的支付优势,在交易上搞了太多的小动作,普通消费者有时想要个明白账,挺困难的。


以定制彩铃、有偿短信服务的电信增值服务早在2000年前后,就被媒体不断曝出乱象丛生。如今将近20年过去,随着移动通讯时代的到来,传统电信增值服务早已日薄西山了,甚至电信运营本身的垄断红利也在枯竭,但让人想不到,这种“霸王硬上弓”式的服务陷阱还在继续。


“手机报1个月免费体验”“免费赠送彩铃3个月”……先以免费体验为由,诱导消费者开通,然后自动转为收费,成为收费陷阱。


彩铃服务都快绝迹于江湖了,但是“影子服务”这么古老的问题,却还是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难堪了谁?


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之外,早在2012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已经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从这一点说,不请自到的营销短信、外呼营销本身就是违法的。


更不要说,搞种种“霸王硬上弓”,在未明示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就忽悠消费者开通业务。


国家早就明文规定:开通电信业务严格执行“二次确认”程序。包括之前媒体曝光的“收到烦人垃圾短信退订回复T没用!”的问题,早在前几年国家工信部也明确相关的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令、部门的规章,都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什么十几年治不了泛滥的电信“影子服务”问题呢?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搞出“影子服务”陷阱,本身就是电信商的违规操作。鉴于此,必须对有关责任方科以重罚,而不是让消费者“祈求式维权”。要而言之,这个破窗效应该结束了。


文/沈彬


值班编辑  一鸣 花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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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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