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志超称,每天都会写日记,很珍惜当下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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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15年改判无罪的张志超弹唱《蓝莲花》:向往自由生活 正学驾照会计。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8月19日,“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当事人张志超发布吉他弹唱《蓝莲花》的视频,引发网友点赞热议。
8月21日 ,新京报记者视频连线张志超,他表示,自己和代理律师都很喜欢《蓝莲花》这首歌,自己现在居住在南方亲戚家开始新生活。除了学习弹吉他,也在学习用手机拍短视频,他还报考了驾照,以后想找一份工作。
张志超还称,每天都会写日记,很珍惜当下的每一天。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发生一起中学女生高某被性侵后杀害的案件,当天在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间男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死者为一个月前失踪的女生高某。
警方调查认定,时年16岁的中学生张志超具有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此后,张志超母亲持续申诉。今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其同案王广超也被宣告无罪。法院再审判决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及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等。其同案王广超也被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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