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白衣男子推着一辆电瓶车进入电梯,电梯关门后,电瓶车突然冒出黑色烟雾,随即起火,火焰吞噬电梯间。乘坐该电梯的有三名男性、一名怀抱婴儿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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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薄其雨 实习生 崔頔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军
5月10日晚,四川成都一小区内,一辆电瓶车在进入电梯后突然冒出烟雾,随后起火,导致电梯内5人受伤。11日上午,事发地龙潭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伤者都在医院,其中三名男性为皮外伤,均无大碍,一名女性和一名婴儿受伤情况较重。11日,婴儿父亲张先生称,当天婴儿外婆抱着孩子下楼散步,电梯下行时遭遇火情。目前两人均在重症监护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其中婴儿烧伤面积达45%,外婆烧伤面积达75%。
▲电梯内电动车突然起火 烧伤者家属:老人生命垂危 婴儿烧伤面积45%。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白衣男子推着一辆电瓶车进入电梯,电梯关门后,电瓶车突然冒出黑色烟雾,随即起火,火焰吞噬电梯间。乘坐该电梯的有三名男性、一名怀抱婴儿的女性。
11日0时41分,成华应急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5月10日19时35分许,丛树家园小区9栋1单元1号电梯内发生电瓶车燃烧火情,龙潭政府专职队出动2车10人前往处置,19时50分左右火被扑灭。据调查了解,现场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电瓶车着火引发。
事发地龙潭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属于安置小区,有规定电瓶车不能进电梯、不能上楼,但有一些居民并未遵守,存在将电瓶车推入电梯、停放在楼道中的情况。之后,他们将采取措施,在电梯里加入一些装置,防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目前,工作人员已经将此事上报给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具体情况还需要等待进一步调查。
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消防救援队出动进行灭火,120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5名受伤者生命体征比较平稳,没有死亡。对于电瓶车起火的原因,需要专业机构鉴定及相关部门调查,目前尚未有明确结果。
针对电瓶车安全隐患问题,11日早,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在全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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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瞬间爆燃伤5人!莫让“电动车进电梯”威胁公共安全
文/侃人(媒体人)编辑 丁慧 校对 陈荻雁
惊心、糟心、揪心、担心,是很多人对此事的直接观感。
5月10日晚,一段“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突然起火爆燃”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男子推着电瓶车进电梯,突然起火,3秒内火焰吞噬了整个电梯间,电梯内的3名男子、1名女子和1个婴儿都被烧伤。
据四川日报报道,记者从成都消防处获悉,该事件发生在成都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成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出警灭火后,已将几名伤者移交给120救治。另有媒体报道,婴儿伤势看上去较为严重。
“太可怕了”,是这起事件新闻跟帖区的高频词。
可怕在爆燃的猝不及防,可怕在亲历者的无处逃遁,可怕在所有受害者进电梯时,就把命运交给了不确定性风险。
视频中,电瓶车起火,来得让人措手不及;火势蔓延,也是呈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监控里,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只见浓烟和火焰不见人,这给人的视觉冲击可想而知。加上被烧伤女子抱着被烧伤婴儿痛哭的画面,这难免让网民们隔着屏幕都心有余悸。
说起来,电动车自燃,已经不算是什么“新闻”了。由此而来的悲剧,也时有曝出。饶是如此,这起个案中的“火焰瞬间吞噬电梯间”场景,仍很难不让人深受触动。
事实上,“电动车在电梯内起火”的情况并非首次发生。去年8月,广西南宁,一女子推电动车进电梯后,电梯厢门刚关上后不久,电动车就突然冒出浓烟并伴随着火光,幸亏电梯抵达6楼后厢门打开,女子及时将电动车推出电梯外,但后果依旧很严重——电动车短短15秒内爆燃了3次,从起火到浓烟蔓延楼道仅用了40秒钟,整个楼道都被熏黑。
此前天津消防曾科普过,电动车在四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自燃:一,线路破损;二,擅自改装;三,超出使用年限;四,线路短路。一旦自燃,起火速度极快,100秒内,火焰温度可高达近1000℃。
电梯关闭后,又是个密闭空间,狭小区域遇剧毒浓烟,后果不堪设想——对在场者来说,若视线被滚滚浓烟阻挡,大概率会被高温烟气灼伤;若是窒息于剧毒气体之下,可能连命都保不住。
可以说,电动车尤其是那些电器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设计不合格的电动车“进楼入户”,无异于埋下不定时炸弹。
早在2018年,国务院安委会就表示,要下功夫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当年5月18日,国务院安委办曾召开专门会议,对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各地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也动作频仍。2018年6月起,湖北就将违规停放或堵塞疏散通道者纳入个人征信。去年5月1日,上海针对“进楼入户”问题开出电动自行车违停首张罚单。在部分地方,还针对电动车违规进楼问题采取了智慧化管控方式,如在小区试点AI摄像头加持的电梯禁止电动车进入感应系统,一旦发现电动车进入,就会通知后台,并无法关门。
但就眼下看,物管物业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问题重视不够的现象仍很普遍。这次事发地是拆迁安置房小区,很多房子尚在装修中,因此物业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常有业主或租客推电动车“上楼”的情况。这本就遗患无穷。
鉴于此,各地基层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等显然应提高敏感度,加强监督检查,在要求各居民小区设置合格集中临时充电点、集中停放场所的基础上,明确物业的巡查、劝阻、制止,以及制止无效后向城管执法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的义务,对疏于管理、未尽义务者该处理的绝不含糊。在此之外,鼓励并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小区试点防电动车进电梯智能识别系统,“技防+人防”相结合。
说到底,人命关天,安全至上,公共安全容不得电动车“进楼入户”乱象的一再威胁。毕竟,在安全问题上,概率没有大和小,只有有和无,也只有确保万无一失,才能避免一失万无。
值班编辑 花木南 康嘻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