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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有没有收“午休费”,回应不能含糊其辞

公办小学有没有收“午休费”,回应不能含糊其辞 新京报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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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和生(媒体人) 编辑 / 柯锐 校对 / 张彦君
网友反映,河南洛阳一小学孩子午休趴桌子上要收费。图/荆楚网
近日,网友反映,河南洛阳一小学孩子午休趴桌子上要收费,桌椅是学校的,认为收费不合理。相关截图显示,支付费用115元(一个学生一学期的费用)。
据潇湘晨报报道,涉事学校是瀍河区君河湾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此举引发公众对收费合理性的质疑。
公办学校里,学生趴桌子上午休,竟要额外缴费,这本就让公众感到诧异。而当地教体局三次截然不同的回应——从“第三方免费提供,日收0.9元使用费”,到“爱心企业成本价设施,家委会达成共识,收费按天计算,期末结算”,再到“辖区无类似事情”,短短几天内的态度反转,更让公众疑惑丛生。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学校违规收费或变相谋取利益,教育部2023年1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更直接规定,午餐午休看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这意味着,无论学校以“第三方服务”还是“家委会共识”为名义,收取午休桌椅费的行为都已触碰政策红线。
当地试图以“家委会商议达成共识”为收费正名,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审批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绝非“家长同意”就能绕过政策规定。即便家委会确实参与商议,也不能成为突破法律政策的挡箭牌。
除了收费本身涉嫌违规,当地自相矛盾的回应也有损公信力,每一次态度反转都在消解公众信任。这种前后矛盾的表态,暴露的是监管缺位、责任逃避的治理短板,可能比违规收费本身更伤民心。
面对争议,简单的退费整改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查清收费决策的全过程:这笔费用究竟流向何处?家委会是否真正履行了协商职责?监管部门为何未能及时发现违规行为?
义务教育的核心是公益属性,教育管理的底线是诚实守信。当地教体局不能再用含糊其辞的回应拖延时间,而应拿出正视问题的态度,开展全面调查,公开收费依据、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给家长和公众一个清晰明确的答复。
值班编辑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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