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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稀土相关物质的产品情形:商务部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不属于稀土相关物质的产品情形:商务部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九捷国际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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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6,商务部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一、电机转子、定子组件

将磁体内嵌、内置或表贴于铁芯/钢板进行固定装配的组件,或集成轴芯、轴承、外衬套、风扇、齿轮、动平衡板、编码器等零部件的组件,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纳入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二、传感器及相关部件、组件

已通过注塑等工艺成型的传感器,或集成了芯片、电路板、支架、引脚、磁铁等的传感器部件或组件,属于深度加工产品,通常不属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三、其他稀土相关下游产品

催化剂粉末等稀土下游催化功能材料,若已烧焙处理,一般不属18号公告管制范围。
“含氧化镓的荧光粉”不属于氧化镓相关管制物项(此前已明确荧光粉等稀土发光材料通常不受管制)。
装有磁吸功能件(含钐钴永磁材料、含铽或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产品,如塑料磁力积木玩具、手机磁吸背板、磁吸充电器、磁吸手机壳、平板支架、防盗标签解锁器、电磁夹具、机器固定件等,一般不纳入18号公告管制范围。

近期稀土等战略金属出口管制盘点

2024年以来,商务部陆续发布多项关于超硬材料及稀土元素的出口管制公告: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号: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2024年9月15日实施)
  •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6号: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2024年12月3日实施)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2025年2月4日实施)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2025年4月4日实施)

中国对中重稀土实施出口管制,主要基于国家安全和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考量。商务部指出,稀土具有军民两用属性,管制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旨在维护国家利益。

为落实管制要求,2025年5月9日,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联合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在深圳召开打击战略矿产走私专项行动会议,部署具体执法工作。目前,超硬金属与稀土元素出口已成为海关核查重点。

以下为近期主要管制物项汇总(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上述物项中,镓、锗、铟、碲属于“稀散金属”,地壳含量低且多伴生于其他矿物,是通信、电子、医药等领域关键材料。例如:镓用于集成电路,锗用于半导体与催化剂,铟用于液晶屏与红外探测,碲用于冶金与光电设备。

钐、钆、铽、镝、镥、钪、钇属于“稀土元素”,分为轻稀土和中重稀土。本次管制聚焦中重稀土及其化合物、混合物和部分制成品。稀土被誉为“工业黄金”,在电子、激光、核工业、军工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锑、钨、铋、钼为国家战略金属,具备稀缺性与不可再生性,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航空航天及国防工业。

除上述物项外,企业还需关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已列明的受控材料,如陶瓷复合材料,以及钛、铝、镁、钙、铍、铪、锂、镭、镍及其化合物、混合物和制品,详见清单“1C 材料”章节。

若企业无法判定出口物项是否受控,可通过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向商务部提交技术指标、用途说明等信息,申请出口业务咨询,商务部将组织研判并予以答复。

出口经营者合规建议

1. 充分了解出口物项

出口前应明确:物项具体名称、出口目的地、最终用户及实际用途。

2. 定期开展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采用多种形式,确保员工掌握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及清单内容,提升合规操作能力。

3. 建立风险评估与内部审查程序

结合行业特点与经营模式,全面评估出口管制风险,识别高风险环节,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实现程序化、制度化管控,防止违规出口。

4. 定期审查

定期核查出口物项是否受控、许可证申领是否合规、报关单填报是否准确。发现违规行为应主动向海关报告,争取从轻处理。

建议大型企业依据商务部2021年第10号公告《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内部合规体系,有效防控贸易风险,保障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常见问题解答

1. 固态钨项下的机械加工如何理解?

“机械加工”仅指车、铣、刨、磨等切削工艺(由大变小),不包括挤压、拉伸、扩管等成形工艺(由小变大)。

2. 已烧结金属碳化钨等相关产品是否属于管制范围?

已烧结金属碳化钨、碳化钨板(块、棒、球)、碳化钨金属陶瓷、碳化钨合金粉、碳化钨废碎料;以碳化钨制成的硬质合金钻头、刀片等;金刚石复合片;钨钩(含钨钢)、冲压模具(含钨钢)、铣刀(含钨钢);钨丝均不属此次管制范围。

3. 碲化镉、碲化锌制造的太阳能组是否属于管制范围?

碲化镉、碲化锌制造的太阳能组件、碲化镉薄膜光伏组件、发电玻璃、碲锌镉高分辨探头均不属此次管制范围。

4. 相关稀土合金、靶材中稀土成分有无具体要求?

管制范围既包括仅含所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也包括同时含有列明与未列明元素的合金、靶材。

5. 如何理解“混合物”的概念?

“混合物”指管制物项的简单物理混合,无固定化学式,各成分未发生化学反应且保持原有性质。

6. 如何界定“永磁材料”管制范围?

由钐钴、含铽或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经简单加工形成的初级产品(如片、瓦、环及磁组件),属于管制范围(可能称为磁钢、磁环、磁石等);经深度加工形成的电子元器件(如电机)或电子产品(如扬声器、耳机),则不属管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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