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携程(TCOM/09961)运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
经调查核实,携程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及交易价格实施不合理限制的问题。
此前,郑州市监局已于9月4日向携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此次约谈旨在督促企业全面整改,规范平台运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平台商家合法权益。
强制调价被指侵害商家权益
事件始于6月,多家酒店商家投诉称,携程“调价助手”功能未经同意强制开通,自动扫描竞争对手价格并下调本店房价,部分商家反映该功能存在“退出后自动重启”现象。有商家在黑猫投诉平台指出,若不同意参与相关折扣活动,其酒店页面将被设置为“不可预订”,严重影响正常经营。
尽管携程表示该功能旨在“帮助酒店适应市场价格”,但实际操作中已构成对商家自主定价权的干预,涉嫌滥用平台优势地位。
多地监管介入 多平台被查
7月,郑州市监局针对“调价助手”问题正式立案调查。8月,贵阳市监局亦对携程、同程旅行(00780)、抖音、美团(03690)、飞猪等五家平台开展集中约谈,要求整改涉及“价格欺诈”“算法干预定价”等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明确要求,携程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条款修订、调价工具优化等任务,并建立长效合规机制,强化内部监管与问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