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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费用/预约二维码(咨询电话)
医者仁心,患者安心。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我们深知医疗责任风险如影随形。

保险责任
因医疗过错造成的患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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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从而造成的患者损害。 -
未依法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或在未向患者及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从而造成的患者损害。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除外责任
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工作。
不单独承保手术事故。
使用非准字号药品、消毒药剂、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导致的事故。
不以治疗为目的诊疗活动如整形美容、体验导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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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中列明的“责任免除”内容。
- 医患双方协商赔付:
- 第三方调解协商赔付:
- 医疗鉴定、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或司法鉴定、人民判决书,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根据院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按照院方依法承担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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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单所投保医护人员是指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需全员投保。 -
出险时执业人员不在投保清单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本保单不承担手术责任。 -
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时需在24小时内拨打95511报案,否则因迟报案导致无法核定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
单笔估损金额(赔款)达到1万元以上案件,提供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单笔估损金额(赔款)1万元(含)以下案件,出具县市级卫生局医政科相关证明。 -
经双方约定,乡村医生或个体诊所医生在保单载明的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所属乡镇区域内外出提供医疗服务造成的患者损害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同一保险期间,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保无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根据提示进行报案。
➤客服专员将在30分钟内与报案人取得联系。
2.案件查勘
➤理赔了解事故概况,根据情况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定责定损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初步确认理赔金额,并一次性告知理赔材料。
4.赔款结算
➤根据材料计算赔款金额并与被保险人确认,并在规定时效内完成赔款支付。
1. 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
2. 责任认定的书面报告:包括医疗鉴定书、法院判决书、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书、纠纷赔偿协议书等。
3. 患者资料:伤残证明、死亡证明、医疗事故鉴定书、病历、出院小结等。
4. 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费用证明:医药费发票、护理证明、交通费发票等。
5. 被保险人资质证明:责任人医师资格证明、行医执照或聘用合同。
6. 医疗结构经营许可证。
近5个月全国已投保机构超500家
出保理赔机构已有38家
理赔金额高达500多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