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山东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目标,2018年全市PM2.5浓度同比改善5%,力争改善8%,PM10浓度同比改善12%左右,SO2、NO2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全市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重点领域VOCs治理
加大涉VOCs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工艺技术和治污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玻璃钢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石化和有机化工行业生产、储存、装卸环节排放。各县(市、区)要针对本辖区产业特点,落实“一企一策”要求,加快推进治污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和省规范发布情况,适时推进VOCs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市环保局负责)
加快推进汽修行业VOCs治理。提高治污设施建设标准,深入推进全市4014家汽修企业整治。未配套建设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或已安装处理设施达不到控制要求的,不得从事喷漆作业。全面禁止露天喷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在2017年餐饮油烟治理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全市饮食服务业单位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达到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处罚。(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全面完成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在2017年城区加油站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全市其余在营加油站全部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鼓励采用先进的膜分离回收技术,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的自行监测与监督性抽测,对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处罚。(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源排查治理。生产工艺产尘或产生VOCs的排放点(装置)必须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和VOCs治理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和明显异味;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和VOCs治理设施;料场路面硬化,出口处配备清洗装置;含VOCs产品和原料存放、调和点(车间)配备保持密闭并配备收集系统。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市环保局负责)
重污染天气应对
错峰生产调控。贯彻国家和省错峰生产部署,组织各县(市、区)制定合理的错峰生产方案并落实错峰生产措施。加大错峰生产落实情况的督导抽查力度,全面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2018年采暖季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高于2017年错峰期排放水平。(市经信委负责,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严格执行京津冀统一应急标准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和预测预报,及时发布应急预警。进一步修订完善限排限产停产企业清单,组织企业制定落实减排方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和应急效果评估,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急措施的削峰降频的作用。(市环保局负责)
德州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工业生产环境改善和环保达标整体解决方案专业供应商建设,是一家致力于装备制造业工业厂房通风降温以及废气排放治理,集研发、设计、销售、生产、施工、运营维护于一体的现代化科技企业。我公司生产的低温等离子空气净化器、光氧催化空气净化器、过滤式气水分离器、蒸发式冷气机、工业大风扇等产品获得多项国家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