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云新闻讯:天津市地处海河流域最下游、紧靠渤海湾湾底,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的主阵地,也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最前沿。2019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达到50%,劣V类水体比例降至5%,较2014年(基准年)分别上升25个百分点、下降60个百分点;2020年1-7月,全市优良水体达到55.0%,消除劣Ⅴ类断面,12条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市对标对表国家新要求,制定了渤海综合治理强化作战计划和12条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并分区域分河段制定“分策”,把入海河流消劣指标分解到具体支流、具体单元,把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工程、具体项目。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制度,建立任务和问题“两本账”,全力推进攻坚战任务落实到位。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覆盖全市16个区和8个市级部门,对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力、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好的部门、地区或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全市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污染防治攻坚格局。
控源方面,天津调整工业、种植、养殖三个结构,整合取缔工业园区,完成 “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水产养殖退养及综合治理;治污方面,治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三类废水,全部110座污水处理厂均完成提标改造,工业及城镇排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地表水类IV类或V类标准,每年约10亿吨污水“由废转清”,成为河道生态补水;1439个村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9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扩容方面,扩大水流、河道、湿地三个容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入海河流、滨海湿地、自然岸线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管方面,管好入海、入河、设施三个排口,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罚”专项行动,对全市一二级河流及水库排污口开展排查,建立台帐、推动治理。
近岸海域治理方面,天津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罚”专项行动,对全市153公里海岸线入海排口开展排查,全市工厂化海水养殖企业已基本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实施500米净岸工程,构建“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完善海洋垃圾治理体系。生态修复方面,坚持“留白、留绿、留璞”,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全面升级保护875平方公里湿地,规划建设736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为京津冀再造一叶“城市绿肺”。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着力打造生态湿地空间和公众亲海岸线。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增殖放流各类苗种34亿单位,海洋捕捞总产量与2015年相比减少25%。风险防范方面,摸清环境风险家底,完成重点企业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备案。建成海上污染应急设备库和滨海工业带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库,进一步提升海上污染应急能力。
近年来,天津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打好行政、经济、科技、法律“组合拳”。拧紧责任链条,全面推行湾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海湾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经济奖惩,构建流域水环境“五个一”管理体系,做到日预警、月排名通报、月奖惩、月会商、月公开,实行“靠后区”补偿“排前区”,倒逼上下游各区共同护河治河。加强科技支撑,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入境、跨区、入海断面全覆盖,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强化法治约束,制修订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形成了刚性约束。坚持铁腕执法,与公安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逐步形成一支队伍、一套机制和一体执法的格局。
天津因河而立,因海而兴,保护入海河流和渤海湾“水清岸净”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下一步,天津将以持续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入海河流稳定消劣,坚决推进落实国家攻坚计划、天津强化计划,努力建设 “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湾。
来源:津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