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分钟,是每个塑料袋的平均使用寿命。470年,是一个塑料袋在自然界被“消化”的时间。由于塑料的无法自然降解性以及人类的大肆使用,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困扰人们的世界性环境难题。
2020年1月,我国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在2020年、2022年和2025年底分阶段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随后,各大省市也陆续颁布了相关政策响应中央号召,推进禁塑进程。
海南是我国乃至全球实行禁塑的先行兵。2020年8月,当其他省(区、市)还在出台或酝酿落地举措时,海南省已公布首批禁塑名录,并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
去年12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正式实施,海南进入“禁塑时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作为我国第一个实行禁塑法令的省份,“禁塑令”实施至今已超半年,海南禁塑进展和成效究竟如何,7月份海南又推出了什么政策和措施以推进禁塑工作?让我们一探究竟。
01
政策日渐完善
总体看来,海南省的禁塑工作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替代品产业谋划、市场监管和宣传引导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但是禁塑并非能一蹴而就,海南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前一阶段就有相关报道反映了海南省禁塑工作出现了非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回潮反弹、监管执法乏力盲区多、居民意识弱等突出问题。
为了解决禁塑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一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海南省在7月份又因时因地制宜发布了多个文件,以加快禁塑工作。
7月1日,开门红。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禁塑宣传材料大纲(第一版)》,全文7000余字,从塑料的发明、污染、法规、概念、技术路线等角度进行描述宣讲,为后续海南禁塑宣传打下基础。
《大纲》强调,停止使用目录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少用和尽量不用未禁止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在不得不用的场合选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因此,禁塑并非简单的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取代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更重要的是减量,在减量也无法杜绝的场合用可降解材料替代。
7月8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抓住海南省禁塑政策机遇期,依托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积极构建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链,打造海口高新区云龙产业园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基地。支持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定安塔岭工业园、定安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等加快发展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有序发展,产值达到350亿元。
7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等七部门印发实施《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细化实化了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路径和举措,对于加快推进建立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行动计划》提出七大任务17条举措,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的长效机制,省际重点区域或重点线路应用可循环快递包装取得突破进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可循环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
《行动计划》明确将实施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工程,2025年,分别实现海口、三亚50%的居住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设置可循环快递包装智能回收设施设备。
7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到,鼓励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制定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完善标准体系,拓展“禁塑”名录,大力发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产业,建设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推动降解材料产业链延伸,打造可降解材料应用技术领域高地;公共机构带头全面实施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积极引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以特色品牌产品、餐饮外卖等为重点,开展反过度包装专项行动。
02
行动落实 内抓外防
海南自开展禁塑工作以来,从政策发力到法规出台,从替代品保障供应到产业发展布局,从社会宣传到民众支持,从标准制定到强化监管,多个方案出台,多个宣传活动开展,禁塑工作持续向前推进。
进入7月份,针对媒体报道的24个部门管不住一个禁塑源头的问题,海南省对进岛货运严防严控,切断省外源头供应;针对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等重点区域,海南省严查严抓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现象,对多个违法违规的商家进行打击处罚。
外防:严防岛外输入
为依法防控和打击省外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运输入岛违法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禁止省外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运输入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拳出击,全面防控和打击省外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运输入岛违法行为。
7月起,由海南省海峡办牵头,联合海口市交通港航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在新海港、海南铁路南港开展为期5个月的琼州海峡轮渡运输通道“禁塑”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港口码头“禁塑”工作的监管力度。此项工作将持续至今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将强化联合执法,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了大量违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7月19日下午,琼州海峡轮渡运输联合执法检查组在一快递运输车上查获128箱违禁塑料餐具。
检查组在一辆从广东开往海口的快递运输车上查获一批用纸箱包装的违禁塑料制品可疑物——聚丙烯树脂(PP)餐盒。根据工作机制,检查组将查获的违禁塑料制品移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7月19日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园极兔速递转运中心查获70余箱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相关企业涉嫌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执法人员已将70余箱不可降解餐饮具扣押,接下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的物流公司、买卖双方进行立案调查。
7月28日22时30分,海南省海峡办联合多部门在海口新海港开展禁塑检查工作中,查获一辆违规装载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大货车。
省海峡办主任张冠桥表示,28日晚查获的车辆是自7月14日开展琼州海峡轮渡运输通道禁塑整治行动以来,查获的第2起违法违规运输车辆。接下来,省海峡办将继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联合有关单位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通过琼州海峡轮渡运输违禁塑料制品进岛。
内抓:严查岛内农贸、商超、餐饮
据了解,海南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年消耗量为6万吨,农贸市场使用量占2/3,约4万吨左右。
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品——可降解制品现在占有市场份额的农贸市场的订单断崖式下降,此前海南赛高等制品企业曾尝试向农贸市场投放,但中间商反馈“卖不动”。
目前海南17家本地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只有9家在生产,而在产的企业如中科信晖全生物降解制品,产能也由年初的每月400吨下降一半,只剩下目前的200吨。
7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港丰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122号猪肉摊位的经营者周某、115号猪肉摊位经营者王某证,分别在其经营场所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并进行调查。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石山农贸市场李某卿猪肉摊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红色塑料袋20个,罚款700元;对港丰农贸市场王某证猪肉摊、周某猪肉摊分别处罚款900元,分别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30个。
7月16日,海南省琼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琼海市禁塑办、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对全市34家农贸市场管理者执行禁塑行动进行集中约谈。
据了解,虽然琼海的禁塑工作初见效果,但是目前又出现了塑料制品使用大幅反弹的情况。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仍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白色污染仍然十分严重,禁塑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累计立案152宗,收缴罚没款76900元,禁塑执法取得初步成效。
约谈会对集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管理者作出要求。下一步,琼海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禁塑方面的执法力度,随时到农贸市场检查。禁塑案件、禁塑工作进展将进行通报,全市农贸市场主管部门也会将禁塑工作情况纳入针对农贸市场的考核。

7月19日下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金贸监管所根据摸底排查工作,在位于龙华区国贸路的“好有爱”外卖餐饮店查获57大箱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此批塑料制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据工作人员现场清点,该批产品共有57大箱,其中有300个一次性塑料餐盒,21000个“好有爱盖”,9000个“好有爱两格底包装盒”,8500个“好有爱三格底包装盒”。
7月28日,海南省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社会各界群体,开展2021年第7次“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对个别网红餐饮店的后厨食品安全和“禁塑”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监管人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提供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杯、塑料碗、吸管等塑料制品;对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要求广大经营主体切实提高“禁塑”意识,力争做到不生产、不销售、不提供、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截至7月28日,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移交“禁塑”案件线索206宗。
7月29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压实禁塑主体责任、促进农贸市场落实禁塑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对全省农贸市场禁塑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

会议集体学习《全省禁塑工作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中涉及农贸市场禁塑相关内容,并展示了暗访部分农贸市场的照片,指出目前农贸市场禁塑工作存在悬挂张贴禁塑宣传标语少,未形成浓厚的禁塑氛围;“挂羊头卖狗肉”情况严重,摊位挂上了可降解塑料袋,但私底下还在暗中使用违禁塑料袋;农贸市场周边的水果摊和铺面使用违禁塑料制品情况严重等问题。
当前,全省农贸市场禁塑“喜忧参半、不容乐观、任重道远”。市县政府是禁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执法职责的市场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是禁塑工作的执法主体。各单位将层层压实责任,发挥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的重要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拿出更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坚决拿下农贸市场禁塑攻坚阵地。
各单位将高度重视禁塑工作,把执法重心调整到农贸市场禁塑整治上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农贸市场摊位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监管人员身上,明确每一个农贸市场的具体责任人、责任所长、责任县(区)局局长、责任市局局长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农贸市场全面禁塑,形成“不敢买、不敢卖、不敢用”违禁塑料袋的禁塑氛围,确保8月底前完成农贸市场禁塑工作任务。
会议表明,目前对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仅是一个开头,禁塑工作将多措并举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为了拉动需求,海南已经确定了对农贸市场实行定向补贴,拉低农贸市场的生物降解制品的替代品价格。压实市场管理者的责任,对违规摊贩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甚至清退的措施。
另外,面对降解原料上涨问题,海南还计划在洋浦建立全生物降解原材料的生产企业,降低本土企业对内地原材料市场的依赖,降低价格。
目前,海南省工信厅已会同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牵头起草《海南省全生物降解替代品消费环节支持方案(试行)》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将通过定向销售补贴方式平抑集贸市场及乡镇区域的全生物降解替代品售价,加快全生物降解替代品在消费环节的替代。
03
严厉处罚,杜绝侥幸
7月前查办的案件,海南各级市场监管局和执法部门按照法规从严处罚。
2021年5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禁塑监督检查时,在海口秀英湘忆亭餐饮店的厨房柜子中发现食品级塑料一次性餐具PP(聚丙烯)圆形餐盒341套。
经查,上述一次性餐具圆形餐盒是当事人从网上购买,用于食品打包,共计360套。截止到2021年5月4日,该店已经使用了19套,剩余341套。市监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41套,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据7月7日消息,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则行政处罚公告,海口秀英兴海超市处3万元罚款。 海口秀英佳刚梅餐饮店处1千元罚款。
经查明,今年4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秀英兴海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产品材质为聚丙烯PP。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法规,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42袋;
2、没收违法所得29.6元;
3、处3万元罚款。
今年4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秀英佳刚梅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餐盒,产品材质为聚苯乙烯PS。 经核对,现场扣押的餐盒数量为205个,价格是12.5元/150个,货值17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法规,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盒205个;
2、处1千元罚款。
据7月12日消息,陵水男子陈某某违规运输360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处罚1万余元。
据了解,6月1日,陈某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时,被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处含聚丙烯树脂(PP)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360箱,货值为4320元。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360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并对陈某某罚款10000元。
7月29日消息,自“禁塑”规定实施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了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打击力度,但仍有部分商家“顶风作案”。海口龙华坡巷实惠多便利店、海口龙华天天惠超市分别被罚款1万元。
1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根据消费者电话举报,执法人员对南海大道坡巷村的海口龙华坡巷实惠多便利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便利店内存放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饮料杯等制品提供给到本店购物者使用。
2月20日,执法人员对南沙路72-1号的海口龙华天天惠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内存放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提供给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打包商品使用。
近日,该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坡巷实惠多便利店没收标有PE标志的包装袋1200个、标有PP标志塑料水晶碗300个,标有PP标志塑料杯240个,并处罚款10000元;对海口龙华天天惠超市没收标有PE标志的白色透明塑料袋150个,罚款10000元。
5月下旬,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澄迈县金江镇辖区存在多家市场经营主体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
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公园路、南环城西路、南渡江南岸商住区和金江镇大塘村委会周边的多家商铺仍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经营主体类别涵盖杂货商行、早餐供应点、肉菜店、粮油店、超市、水果店、五金店等。
7月22日前,对非法商铺及时核实确认后,依法对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的商铺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立案查处禁塑商铺10家,并罚款共计13000元。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办禁塑案件2402宗,办结1913宗,罚没款464.25万元,查扣违禁塑料制品超1000万个,涉案货值超100万元。其中,屯昌、文昌、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琼海、昌江、万宁综合执法局禁塑执法成效显著,办案数均已超全年计划目标100%;陵水综合执法局,五指山、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禁塑执法效果差,办案数均未达到全年计划目标50%。
禁塑是长期的攻坚战,禁塑工作是一场触及习惯、触及利益的较量,更是一场关乎社会治理、生产生活的改革。海南还将如何推进塑料制品管理,解决塑料污染问题,只待我们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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