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政划重点:
1、官宣!不延期!3月31日截止!
2、重磅!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变!税务总局刚通知!3月1日起执行!财务马上转给员工!
3、定了!社保减免延长至2022年!小微企业减免税力度加大!更重磅的是…
4、紧急通知!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
5、税务局紧急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严查!
以下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但结束日期不同,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报漏缴!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31日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磅公告,2021年度个税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通过手机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
1、添加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2、添加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3、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4、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另外,今年个税汇算实施预约制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加大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
文中重点: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央行发布最新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另外,紧急通知!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
很多会计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所以,进货就可以不用取得发票。真的可以这样吗?
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有很大的涉税风险,一不小心很可能成为税局重点稽查对象。
1、涉嫌虚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或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所以,很多人为了钻这个空子,注册多个小规模,没有业务,就光开票用。因此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一直是税务局稽查重点。
对于真实经营的小规模来说,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否则,可能存在涉嫌虚开发票,被税局盯上。
2、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虽说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抵扣问题,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增加了运营成本。
3、可能面临罚款
公司经营活动中如果不依法取得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可能会有面临罚款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