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之前,古人席地而坐,所以在《新唐书》中记载:“高尺有三寸,方八尺。”其特征是大而矮。到宋代,不少案在高度上和高脚桌并无太大区别。如南宋陆游所说:"而其墓以钱塘江为水,以越秦望山为案,可谓雄矣。"宋代以后,桌的使用功能越大,陈设功能就越低,案则是实用功能降低了,其陈设功能则增加了,故在人们心中的地位相对较高。



案和桌在形制上有本质区别。何为案、何为桌呢?一般来讲,腿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名称,而与高矮、大小、功能都无关。腿的位置缩进来一块为案,腿的位置顶住四角为桌。


交椅的起源为马扎(胡床),但马扎不能倚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宋人进行了修改,并吸收了圈椅上半部分的特征,增加了靠背以及扶手。交椅可折叠,体轻,便于携带;古时行军打仗,打猎出游,都可使用。所以也有“行椅”、“猎椅”之称。

据张端义《贵耳集》中提到 “今之校椅,古之胡床也,自来只有栲栳样,宰执侍从皆用之。因秦师垣宰国忌所,偃仰,片时坠巾。京伊吴渊奉承时相,出意撰制荷叶托首四十柄,载赴国忌所,遗匠者顷刻添上。凡宰执侍从皆用之。遂号太师样。”

而当中的“校椅”即交椅,“秦师垣”即秦桧。因“奉承时相”而改进的“太师样”椅子是一种所谓的“栲栳样”的交椅。张端义所谓的“非古制也”,表明这是当时的一种新型家具。由此可见,“太师椅”之名是从秦桧开始的,同时“太师椅”是我国家具中以官阶命名的特例。



交椅在古代是有一定的特殊意义,只有在当时领域中的“老板”才有资格坐;所以在古时便有了“第一把交椅”这样的说法。因此成为了南宋达官贵人家中的常用家具。圆搭脑型交椅在明清时期较为流行,是明清交椅中的主要样式。后来太师椅的称谓还发生了不断变化,例如明代所谓的太师椅其实是指的圈椅,而清代所谓太师椅则多指厅堂中风格稳重、尺寸较大的扶手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