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17时30分左右,在邯郸市东环路联纺路南口,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正在进行晚高峰行车秩序治理。机动车道上行驶一辆悬挂着“电D61199”绿色号牌的白色小型汽车,民警上前依法查验车辆情况时,发现驾驶员不仅伪造机动车号牌,未购置强制险,还涉嫌无证驾驶。

交警心声:伪造也好歹逼真点啊大姐
民警在现场将处罚内容口头进行告知,并劝其依法接受处罚,但是该驾驶人不仅不听劝阻,还出言不逊,蔑视法律尊严。

正当民警准备依法将车辆拖离至停车场时,该妇女拒不配合执法,不是坐在车里不出来,就是站在车上大喊大叫,严重影响到现场秩序。民警在对其进行警告无效后,只能配合巡警将其带至世纪路派出所。此时,该妇女竟然手口并用,甚至对民警“祭出”了撕咬的大招。

人民警察,正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是打非治违的践行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战斗者,在进行执法活动中,对于拒不配合执法,甚至是妨碍执法的,将依法对其进行追究,绝不姑息。该妇女在伪造车牌、无证驾驶被查后,拒不配合执法,甚至对民警进行人身伤害,追究起来罪责可不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次街头“闹剧”,不管这位大姐最后有没有被严肃追究,希望她能长点记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