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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案将严重超载超限入刑

人大代表提案将严重超载超限入刑 卓大物流平台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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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国人大代表张琼提案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众所周知,货车超载超限问题一直是政府整治的重点对象。2016年9月,全国921治超治限新规号称“史上最严”,就曾吵得轰轰烈烈的,引起社会各行各业密切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又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希望国家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问题——“货车超载问题,从现在看应该是我们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杀手,他的超限超载率如果达到百分之百的话,危险系数增加80%。从2006年到2015年,这个期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60%的原因是超载引起的。”全国人大代表张琼认为,应该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我们把酒驾入刑了,去年又把超员入刑了,然后把超速也入刑了,但是货车超载的问题,始终没有列入法律法规没有入刑。我感受到对人民生命安全,对公路建设危害性很大的。所以我坚持提这个议案。”



治超治限,本意是好的。运输行业的规范,无论对社会、相关从业者、其他民众,都有利于提高安全方面的保障,对路政保养也能节省一大笔翻修的费用支出。作为货车主来说,如果可以不超载就能赚到合理的收入,相信大多数货车主也愿意遵守相关规定。

但是,货车司机超载超限是有其背后利益关系的。除去部分司机片面追求利润的因素,货车主超载超限的原因,很大部分在于运输车辆过路费、税收、罚款等各种费用过多,已超过了货车正常运营的能力,货车司机是不得不超载,否则三天两头开车、辛辛苦苦却挣不到一点钱。




因此,治超治限,单从货车主身上入手是不大可行的,即使把超载超限“入刑”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是单纯将超载超限“入刑”,最后只能导致几种结果:一是部分货车主冒险继续超载超限行车,行走在“剃刀边缘”;二是部分货车主不超载超限,只能要求提高运费,在有上述违法黑车存在的形势下,高运费意味着没市场,结果这部分货车主一段时间后也干不下去了;三是政府政策严控企业、物流园、公路港等主体,从货源源头严治,这就必定导致要么货车主不干了,运输车辆少了,运价提高;要么货车主全部要求提高运价,最后导致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成本又反应在商品价格的提高,最终由消费者“买单”。无论何种结果,最终承担结果的始终是广大市民。

超载超限入刑,目的在于解决大货车超载超限的问题,这不仅需要法律介入,还更需要相关的管理部门集纳智慧、健全机制,取缔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把过路费降低到合理水平,让货车司机不超载超限也有钱可赚,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大货车超载超限问题,实现大货车司机和运输企业从不敢超载到不想超载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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