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经信产〔2016〕546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鲁经信产﹝2014﹞121号),经各市经信委现场审核及专家评审,我委确定了山东省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和第一至三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青州市巨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及工业设计基地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1)。
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116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见附件2)。
三、各地市经信委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情况,总结发展经验,充分发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2.2016年山东省前三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名单.docx


